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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幼兒用品標示不合格!北市開罰 Chicco、卡多摩都上榜

嬰幼兒用品標示不合格!北市開罰 Chicco、卡多摩都上榜 13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消費者注意了!台北市衛生局今(29)日公布最新市售食品容器具及循環杯的衛生安全抽驗結果,一口氣發現有7件產品標示不符規定,包括知名的Chicco、台灣卡多摩嬰童館、特力屋、大創、宜得利家居等都上榜,衛生局除已通知下架違規產品之外,也分別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開罰來源廠商。

台北市衛生局這一波是至量販店、婦嬰用品店、五金百貨商店、連鎖便利超商及連鎖速食店等處進行抽驗,共計抽驗39件食品容器具及20件循環杯,其中有7件產品標示不符規定。

不合格產品中還有嬰幼兒產品,包括Chicco新光南西抽驗到的「Perfect 5-完美防脹 PP奶瓶150ml(小單孔)-藍 (2023/7/9)」,未依規定以印刷、打印或壓印方式標示材質名稱及耐熱溫度於主要本體,來源廠商為杏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另外,台灣卡多摩嬰童館有限公司台北新光分公司、台北中華分公司各有一件「韓國白金矽膠副食品分裝盒(12格)- 質感灰 (2024/3/28)」及「伸縮收納握把餅乾盒 (2023/11/1)」未依規定以印刷、打印或壓印方式標示材質名稱及耐熱溫度於主要本體,來源廠商分別為優迪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寶貝屋股份有限公司。

台北市衛生局表示,此次發現食品容器具標示不符規定違規情形包括:3件產品本體未標示材質名稱及耐熱溫度;2件塑膠材質名稱未以「明確指稱材質之中文名稱或通用符號」標示;2件未依規定註明其為供重複使用或供一次使用;2件未標示淨重、容量或數量;1件未標示使用注意及微波等其他警語;依違反食品容器具未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6條規定標示,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並命業者將違規產品限期回收改正,改正前不得繼續販賣。

台北市衛生局提醒,依據衛福部公告,製造日期為106年7月1日後的「食品接觸面含塑膠材質之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產品應於最小販賣單位的包裝或本體上標示,且標示應具顯著性,提供消費者選購時參考,不得僅於不可拆封的包裝內部之本體或說明書等方式標示。供重複使用之塑膠類食品器皿或容器,其主要本體並應以印刷、打印或壓印方式標示其材質名稱及耐熱溫度,不得粘貼,亦不得僅在外包裝標示。消費者於購買前應先確認其材質名稱、耐熱溫度及使用注意事項或微波等其他警語,選購標示完整之產品,並依照標示事項正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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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來源: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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