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入秋天氣轉涼,不少人飲食注重養生,常會在料理中選用中藥材入膳,小心農藥跟著下肚。台北市衛生局今(11)日公布最新一波「可同時提供食品使用之中藥材」檢驗結果,發現有4件的白木耳、菊花不合格,其中情節最嚴重的,有一款「生機菊花」一口氣驗出三項農藥超標,業者還在外包裝上標示「檢驗合格」,衛生局將追查上源開罰。
台北市衛生局是針對賣場、中藥行等處執行「可同時提供食品使用之中藥材」專案抽驗計畫,這一波共計抽驗22件產品,檢驗結果3件菊花、1件白木耳檢出殘留農藥違規。
其中,在心元蔘藥行抽驗到的「生機菊花(有效日期:20260620)」,一口氣檢出殺蟲劑賽滅寧0.14ppm(標準:0.03ppm以下)、殺草劑施得圃0.07ppm(標準:0.05ppm以下)、殺菌劑派滅芬0.10ppm(標準:不得檢出)。離譜的是,業者還在產品外包裝標示「檢驗合格」 字樣及附有農藥殘留檢驗合格之檢驗報告,涉及標示不實且易生誤解。來源廠商為高雄市椿樺貿易有限公司。
台北市衛生局表示,針對不合格產品已通知抽驗地點業者下架不符規定產品,同時也移請高雄市衛生局辦理,若經查證違規屬實,將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 ,處分業者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而違反標示不實部分,也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分業者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台北市衛生局強調,中藥材也是藥,使用上有一定的風險。為保障消費者食用安全,衛福部已公告37項「可同時提供食品使用之中藥材」品項,規範部分中藥材可作為食品原料使用;該類食品品名及其標示、宣傳或廣告之內容不得有宣稱醫療效能之情事。呼籲食品業者應重視商譽與自主管理,輸入或販售可同時提供食品使用之中藥材應符合相關法令規定,中、下游業者也應保存販售產品之來源憑證,以利進行產品溯源管理。
台北市衛生局同時提醒民眾,於選購中藥材作為食材應以合格登記之中藥販賣業藥商或商譽良好之食品業者為主,避免購買不明來源、不完整包裝或標示不清之商品,並應注意產品是否有發霉、蟲蛀、變色等現象,將產品存放在乾燥、通風處,避免讓陽光直接照射,或依產品標示之保存方式儲存;於食用或烹調之前,先以清水浸泡,再簡易以流動清水沖洗,適時及適量選擇適合自身體質之產品。
照片來源: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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