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流感疫情一路燒過夏天,即將迎來流行高峰,由於疫情已經出現連續五週上升、且近二週門急診類流感就診人次都破十萬的警訊,疾管署今(28)日宣布第七度延長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用藥措施至明年3月31日止。寫下擴大用藥時間歷來第二長紀錄。
根據疾管署監測資料,目前已處流感流行期,類流感門急診就診人次呈上升趨勢,且近二週上呼吸道感染群聚通報件數上升,以校園通報為多;近四週合約實驗室分離情形以流感病毒為多,以A型H1N1及H3N2共同流行。
疾管署是從去年12月1日開始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原本期限只到今年3月31日,但沒想到疫情一路燒,經傳染病防治諮詢會流感防治組委員討論決議,只得一延再延。
疾管署發言人曾淑慧表示,本流感季自去年10月1日起截至今年9月25日,流感併發重症病例累計741例 ,以474例A型H1N1及249例A型H3N2為多,流感併發重症病例發生風險持續,考量現處流感流行期,所以決定乾脆一口氣再延長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適用期限至明年3月31日止。
疾管署指出,目前我國公費藥劑配置於各縣市衛生局規劃之全國約4千家合約醫療機構(詳見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或透過疾管署「流感防治一網通」網頁查詢https://antiflu.cdc.gov.tw/),配置藥劑包括克流感、易剋冒及瑞樂沙。
曾淑慧強調,由於今年流感可能與COVID-19共同流行,若民眾有類流感症狀,除可用COVID-19家用快篩輔助檢測外,如有危險徵兆,如: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等,應儘速就醫,並由醫師依主訴與臨床判斷,評估是否符合公費藥劑用藥條件,倘經判斷符合條件者,不需流感快篩,即可開立公費藥劑,以把握用藥時機。另由於目前流感抗病毒藥劑未列入健保給付項目,公費用藥治療之時機及必要性,仍由醫師依病患狀況及臨床專業決定。
照片來源:示意照/翻攝自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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