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發聲!認定「巴西進口蛋」效期標示有問題 最重開罰400萬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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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發聲!認定「巴西進口蛋」效期標示有問題 最重開罰4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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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發聲!認定「巴西進口蛋」效期標示有問題 最重開罰400萬 9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超思進口巴西蛋事件爭議不斷,最新又爆出「誤標效期」,讓台農蛋品今(12)日宣布全面回收下架。對此,食藥署也發聲了,認定標示的效期的確有問題,已經涉及違反食安法的標示不實,依法可以開罰新台幣4萬到400萬元罰鍰。

超思進口巴西蛋是被質疑,根據農業部提供資料最晚是在5月30日裝船,但上架販賣製造日期卻標示是9月5日、保存期限到10月5日,涉及違反食安法。而台農蛋品上午正式發出聲明,承認巴西進口蛋確實誤標效期,全面回收下架。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食藥署已會同高雄市衛生局及屏東縣衛生局於9月11日派員至台農蛋品有限公司稽查,經查該批「台農洗選蛋(雞蛋) 」產品使用的原料蛋,還在效期之內(2023年9月24日),不過,業者以洗選日期加1個月為有效日期「標示製造日期2023年9月6日、有效日期2023年10月5日」的作法,的確有問題。

林金富表示,針對進口的動物性產品,儘管散裝食品依國內現行法規未強制要求標示有效日期,但食藥署一向會要求原廠提供「製造日期」跟「保存期限」擇一,依照原廠提供的文件當做依據,業者進口後標示的有效期限不能超出原廠提供的文件。

林金富說,以這批巴西進口雞蛋為例,原廠提供的有效日期為2023年9月24日,但台農卻標示到10月5日,已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標示不實,依食安法第28條,可處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違規產品依規定應限期回收改正,改正前不得繼續販售,屆期未遵行者,沒入銷毀。

林金富坦言,之前的國產雞蛋,農業部輔導之下的有效期限都是把洗選日當製造日期,再加上1個月當有效期限,但國產雞蛋都不夠吃了,不會擺太久,是直到這一波缺蛋,開始進口雞蛋才出現這個問題。食藥署受理相關專案進口蛋品報驗,一樣會於報驗時要求業者提供製造日期及有效期限,經查驗符合規定後,才會放行及准予輸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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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來源:食藥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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