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菸害防制新法3月22日已正式上路,衛福部也宣布全面取締違法的「電子煙」及「未申請通過的加熱菸」,且同時追加限制,預告加味菸禁止使用花香、果香、巧克力及薄荷等口味,不過,只禁四大口味,此舉引發反菸團體的質疑,董氏基金會今(25)日就批評國健署形同又再放水,難道除了公告的4種口味之外,其他口味隨便菸商添加嗎?
國健署是在3月20日預告訂定「菸品禁止使用花香、果香、巧克力及薄荷口味之添加物」,引發反菸團體的質疑。
董氏基金會今就發出聲明,提出兩點質疑,第一,本應當禁止所有的加味菸品,為何僅公告禁止4種口味;第二,禁止所有加味菸之法令緩衝期,為何從原訂的總統公布後12個月施行,逕自改為自公告後18個月。董氏基金會認為兩者均明顯違法,且有圖利菸商之嫌。
董氏基金會表示,菸害防制法新法施行,關乎下一代健康的電子煙、加熱菸、加味菸全新規範正式上路,衛福部部長薛瑞元也立即宣示,將全力支持縣市政府的取締稽查人力,可以連續處罰,直到下架為止,「台灣拒菸聯盟」肯定與支持其落實法令的決心,但針對加味菸的規範顯有疏漏。
董氏基金會說,台灣拒菸聯盟已行文要求政府,應將公告文字修訂為「菸品禁止使用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及其他天然或人工調製口味之添加物」,以落實禁止所有加味菸品,同時,也要求政府應確實遵照母法「2月15日總統公布後12個月施行」,依法維護國人健康。
國內反菸團體強調,世界衛生組織(WHO)已明確指出加味菸是兒童、青少年與年輕女性的入門菸,為了減低菸品煙霧的刺激性,菸商刻意加入薄荷、糖及乙醯丙酸來改變菸品口味,甚至為了誘使青少年及女性開始吸菸,在菸品內添加花香、果香、巧克力、香草、薄荷等各類香料。根據WHO菸草控制框架公約FCTC規定,各國政府應限制菸品加入提高可口性的組成成分,避免加味菸成為吸菸入門磚。
消基會則進一步指出,台灣菸害防制法新法已通過菸品禁止使用添加物,且在修正案第47條的說明中已給予業者一年的緩衝期,然而國健署日前卻預告「菸品禁用花香、果香、巧克力及薄荷口味之添加物」、「菸品禁用之添加物,預計自公告次日起18個月施行」,顯有2大嚴重缺失,難道被排除於公告禁止的「花香、果香、巧克力及薄荷」以外的雞尾酒、草本、茶香、奶茶、可樂、咖啡、香草、焦糖、肉桂等加味菸,未來就可以在台上市嗎?顯構成嚴重的法規放水行為;且母法的緩衝期預定為總統公布後12個月,但主管機關預告卻變為公告後18個月。
照片來源:示意照/翻攝自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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