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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複感染」定義正式出爐! 1-3個月內符合兩條件、免基因定序就算是
「重複感染」定義正式出爐!   1-3個月內符合兩條件、免基因定序就算是

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二度感染、重複感染定義正式出爐!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代理發言人羅一鈞今(21)日證實專家會議已有共識,除了傾向使用「重複感染」一詞之外,民眾必須符合「1至3個月內有症狀惡化」及「抗原快篩陽性或PCR陽性且Ct值27以下」兩門檻,不需基因定序,就從寬認定為重複感染者。

羅一鈞表示,專家會議已經取得共識,決定使用症狀跟臨床上容易操作的檢驗條件來定義重複
感染者。

第一個門檻,羅一鈞指出,在1到3個月內如果要認定為重複感染,必須要具備有症狀惡化的一個狀況,若無症狀或與原先有的症狀看起來沒有惡化的話,就不能夠列入重複感染。

羅一鈞說,第二個門檻為檢驗條件,搭配著有症狀惡化的話,需要有抗原快篩陽性或PCR陽性且Ct值27以下,只要有上述任一項檢驗結果,專家認為就可以符合重複感染的定義,不需要基因定序,從寬來認定重複感染。

羅一鈞說,至於有必要時,才會由醫療院所送檢體至實驗室進行後續的基因定序,以釐清是否感染到新的變異株。而新的重複感染定義何時能上路?還必須等待通報系統、申報碼、投藥流程等相關配套措施的修訂,羅一鈞強調,定案後就會盡快一併正式公布。

照片來源:指揮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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