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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至抓到「防腐劑湯圓」! 食藥署公布最新不合格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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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至抓到「防腐劑湯圓」!   食藥署公布最新不合格名單

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明天就是「冬至」,想吃湯圓等應景食品可要格外當心!食藥署今(20)日公布各地方衛生局啟動「110年節慶時令食品稽查抽驗專案-冬季時令食品」計畫最新結果,共發現有3件不合格,包括酸菜及湯圓各1件分別檢出防腐劑苯甲酸及己二烯酸超出使用限量;五香豆干1件檢出不得使用的過氧化氫。全依違反食安法開罰。

冬至一到,不少民眾都有吃湯圓、冬令進補的習慣,而這一波「110年節慶時令食品稽查抽驗專案-冬季時令食品」計畫,共抽驗冬至應節食品643件,有3件不合格。

不合格產品包括:台中市大甲區的「小徐湯圓」的湯圓被檢出己二烯酸1.2g/kg,超過限量的1g/kg;台中市衛生局以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裁罰3萬元。南投縣南投市的「阿文哥海鮮攤」的五香豆干檢出不得檢出的過氧化氫陽性;由來源廠商「品冠商行」所轄雲林縣衛生局以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裁罰3萬元。

另外,南投縣名間鄉的「九龍窯仔雞」的酸菜檢出苯甲酸1.1g/kg,超過限量的0.6g/kg;由來源廠商「柯和易行」所轄雲林縣衛生局以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裁罰3萬元。

食藥署強調,食品業者使用食品添加物不符規定,已經違反食安法第18條,最重可以開罰300萬元罰鍰。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使用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的食品添加物,並注意其使用範圍及限量,另提醒消費者,市售湯圓、配料及冬令進補食品種類繁多,應選擇信譽良好之商家購買,且湯圓多為糯米製成,腸胃功能不佳者不宜過量食用。

照片來源:示意照/翻攝自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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