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吃藥是件大事,一般人就醫後拿到藥袋卻常常苦惱「飯前吃」、「飯後吃」到底指得是飯前、飯後多久?差在哪裡?食藥署就在食藥闢謠專區專門解答,提醒在不對的時間吃藥,可能會影響藥效,甚至造成身體不適;其中飯前服藥,建議於飯前30分鐘到1小時或飯後2小時以上。
食藥署表示,一般藥品若沒有特別指示,大多都是以飯後服用為主,只有少數藥品是在「飯前」服藥。
飯前服藥,食藥署解答,指的是病人在空腹的情況下服用藥品,避免食物影響藥品吸收,進而影響藥效,建議於飯前30分鐘至1小時或飯後2小時以上,等胃排空後,再服用藥品。建議民眾服藥前應依照藥袋或藥品說明書、仿單的指示,亦可諮詢醫師、藥事人員,以確保在正確的時間內服藥。
台中慈濟醫院藥師謝蕙霞提醒,為了讓藥物發揮最佳效果,無論是飯前或飯後服用藥物,建議都要至少離用餐間隔半小時至1小時,才能讓藥物發揮最大效果。萬一過餐忘記吃藥,想要補吃藥時,則應掌握「時間切半」原則,舉例來說,如果醫囑指示4小時吃一次藥,萬一超過2小時沒吃藥就建議不要補吃,避免兩次的服藥時間太接近,導致藥物在體內濃度過高,增加副作用風險。
另外,藥師臨床觀察,台灣部份病人除了服用西藥之外,也常一起搭配中藥來調理體質,雖然中、西藥物藥性衝突機率較低,但還是建議相隔至少2小時以上才安全。
照片來源:示意照/翻攝自Pexels
更多匯流新聞網報導:
疫情減少外出「步數大幅減少」 熟齡族只要兩周恐流失肌力、腿部肌肉
離降級還有多遠? 陳時中:10月底前至少再大量接種470萬劑才夠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