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照/翻攝自Pexels)
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全館周年慶1+1」、「活動期間滿千送百」、「周一雙機皮秒派對日」,看到有醫院、醫美診所也大打周年慶促銷優惠的話,千萬別衝動購買,因為全部違法!台北市衛生局今(12)日即公布,光是今年1到9月底台北市就抓到、裁處違規醫療廣告案件36件,開出罰鍰共189萬元。
抓住民眾想要撿便宜的心態推出醫美療程專案,台北市衛生局醫事管理科科長何叔安舉例,近期被抓到違規的醫院、診所宣傳標榜周年慶優惠打折的廣告樣態,包括有「活動期間滿千就送百喔,滿3萬還可以抽獎」、「9周年快樂,本月活動肉毒桿菌1688」、「歡慶周年活動來囉,雙人行超優惠」、「購買親友特約方案,可享有特約合作折數,保證是全年最便宜!」等。
台北市衛生局強調,上述宣傳通通違反醫療法第86條規定:「醫療機構不得以優惠、團購、直銷、消費券、預付費用、贈送療程或針劑等具有意圖促銷之醫療廣告宣傳」。
不只大打促銷、優惠違法,台北市衛生局也發現,有部分違規業者是刊登仿單外適應症或影射性關係的廣告,像是使用「G緊雷射,她了解女性改善私密處困擾,除了健康因素也要照顧到『另一半的需求』」等字眼,亦已違反醫療法第86條規定:「無法積極證明廣告內容為真實之宣傳及醫療機構不得使用陰道回春或影射陰道整形有助改善性關係等相關文句刊登醫療廣告」,可開罰5萬至25萬元罰鍰。
台北市衛生局表示,電視購物台如果刊播醫療廣告販售票券,協助醫療機構招徠生意,同樣違反醫療法第84條規定:「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一樣可以開罰5萬至25萬元罰鍰。
台北市衛生局呼籲,民眾購買醫美療程前,請先至診所與醫師進行諮詢評估,妥善與醫師溝通,確實瞭解療程效果,選擇適合的醫美療程,切勿輕信形形色色的醫療廣告或行銷手法而衝動購買。並注意醫療機構不得向民眾收取預約治療項目的費用,到醫院或診所就醫記得索取並保留醫療收據,並由醫事人員親自執行療程以降低醫療消費風險並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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