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團體批評《醫療器材管理法》草案修法是假管理、真擾民。(照/身心障礙聯盟提供)
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假管理、真擾民」!立法院日前審查《醫療器材管理法》草案,把輔具列為醫療器材納管,引爆民間團體今(31)日痛批食藥署是閉門造車,完全不懂輔具,直言此專法一過,包括高齡者、身障者常用的助行器、拐杖、輪椅、輔助推車等生活、行動輔具恐因醫療器材限制,墊高市場的價值,價格翻漲,影響至少300萬人。
身心障礙聯盟、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中華聖母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老五老基金會、脊髓損傷社會福利基金會、老人福利推動聯盟、脊髓損傷者聯合會等團體今(31)日聯合召開記者會強烈反對將數千種生活輔具與行動輔具列入醫材管理。
身心障礙聯盟秘書長滕西華不滿,此次修法前,不僅全台NGO輔具中心與障礙團體未獲徵詢,甚至主管輔具的社會及家庭署都不知情,期間民間團體表達反對意見也未被重視,只見民進黨立委們強勢護航或妥協,而國民黨立委不是沒出席,就是沒發言,對弱勢民眾漠不關心。
滕西華批評,醫療器材管理法第3條所定範圍的條款極荒謬,她舉例,路上隨處可見阿公、阿嬤使用雨傘拐杖協助步行,但「拐杖」屬於醫療器材,可兼具雨傘功能的卻不是;婆婆媽媽們上菜市場時常用的輔助購物推車,若附有煞車功能或臨時休憩坐墊就是醫療器材,沒有,就不是。
一句電動輪椅因為有通電,風險比較高,所以要列為2級的醫療器材,滕西華說,官員的說法完全凸顯出食藥署不懂輔具,電動輪椅只是障礙者的代步工具,否則電動機車、冷氣機是不是也該列為醫材,因為冷氣對於某些病患也是病況必要的用品、也通電啊。
滕西華強調,並不反對復健、醫療輔具等納管,畢竟像電子耳、義肢等皆需要醫事人員的介入才有辦法發揮功能,但生活、行動輔具是促進、維持身心障礙者生活功能的重要輔助工具,目前經濟部就訂定有CNS與ISO的調和參照標準,也建置「健康照護產業產品之標準、檢測與驗證平台」,並非沒有在管。
滕西華憂心,一旦輔具都列為醫療器材,勢必墊高市場價格,並限定有證的醫療器材商才能生產和販售,因此,現行許多通路將無法方便購得,加重民眾取得困難,若列為醫療器材,原本市場上百元能買到的雨傘拐,不僅在市場買不到,價格還會變成了千元之譜;若被列為2級醫材,如電動輪椅,甚至必須進行臨床試驗才可以賣。
民間團體呼籲,衛福部應立即與民間身障與長照團體、輔具中心展開對話,修正醫療器材管理法脫離現實的條款,不要成為長照絆腳石。
照片來源:身心障礙聯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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