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預告修正標示規定,未來只有已開放進口的5種類食品可以宣稱「非基因改造」。(示意照/翻攝自Pixabay)
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標榜「非基因改造」的食品,不少人感覺吃起來較安心,但業者不能再任意宣稱了。食藥署今(14)日預告修正標示規定,有鑑於國內迄今僅開放黃豆、米玉、棉花、甜菜與油菜等5個種類,卻出現沒開放基改食品原料進口的產品也滿街標示「非基因改造」造成誤解,將限縮僅容許這5類產品可標示非基改。
食藥署一口氣預告修正「包裝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應遵行事項」、「食品添加物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應遵行事項」、「散裝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應遵行事項」及「直接供應飲食場所之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規定」草案,預定109年7月1日實施(以產品製造日期為準)。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李婉媜表示,這次之所以要修正標示規定,主要就是考量到國際上有些可種植或作為食品原料使用的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明明國內根本沒開放進口,卻有業者在其產品標示上大力宣稱「非基因改造」,易造成消費者誤解,以為其他沒標示者就是基改食品,甚至誤會國內市場已核准其他基因改造食品販售。
新的標示規定便針對自願宣稱「非基因改造」或「不是基因改造」的標示對象進行限縮,由食品所含非基因改造食品原料,其並存在有國際上已審核通過可種植或作為食品原料使用屬基因改造者,修正為其並存在有國內已查驗登記為食品原料使用屬基因改造者,以避免消費者混淆。
李婉媜說,意即未來可宣稱「非基因改造」或「不是基因改造」的產品,僅限於國內已開放進口的種類,而目前就只有黃豆、米玉、棉花、甜菜與油菜5個種類。
食藥署指出,未來不論食品或食品添加物要標示「非基因改造」或「不是基因改造」字樣,皆應符合新規定,否則以標示不實可罰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且違規包裝產品通知限期回收改正,改正前不得繼續販賣;屆期未遵行規定者,沒入銷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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