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藍立晴 / 台北報導
台灣人人都愛用的通訊應用程式LINE日前更新隱私權政策鬧得滿城風雨,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廣電系教授賴祥蔚認為,台灣可參考歐盟的GDPR法,訂出明確的規範保護網路使用者隱私與個資,但並不贊成對業者進行直接干預。
賴祥蔚指出,此次LINE更新隱私權政策的背景是因為歐盟的「GDPR法」(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台灣譯作《一般資料保護規範》)生效,考慮到此背景,LINE讓使用者重新確認是否同意某些授權是非常合理的。
GDPR法又被稱為「史上最嚴格的個資保護法」,今年5月已在歐盟國家正式上路,並適用於每個可能接觸歐盟公民的企業(以及非營利組織、政府機構),因此影響範圍不僅限於歐盟國家。
GDPR不僅要求任何會處理到使用者個資的企業在蒐集使用者個資時應「主動提出說明」,還要讓使用者有「撤回同意」、「要求刪除個人資訊」的權力。若企業違反相關法規,如未做好個資保護導致資料外洩或遭勒索軟體攻擊,可開罰最高全球營業額4%金額或2000萬歐元,盼能根本改變個人數據的蒐集與利用方式。
賴祥蔚指出,歐盟現在對網路使用者個資的保護意識是非常高漲的,GDPR法要求所有的網路業者在使用消費者的任何相關資訊的時候,都要經過消費者同意,在此背景下LINE讓消費者重新確認某一些授權是否同意「是非常合理的情況」,同時也能讓台灣的網路使用者對網路個人資料保護有正確的意識。
台灣政府應該對這些國外業者監管嗎?賴祥蔚說,「以歐盟的做法來看,它基本上是要求業者自律,」但他不認為台灣政府機構應該要對國外業者進行直接干預,反而是應當參考歐盟GDPR的作法,在原則上訂出規範,從保護網路使用者隱私權、個人資料的角度讓業者自律,才會是正確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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