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住商不動產黑心房仲假造買賣議價委託書共訛2030萬 判刑5年10月確定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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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住商不動產黑心房仲假造買賣議價委託書共訛2030萬 判刑5年10月確定
前住商不動產黑心房仲假造買賣議價委託書共訛2030萬 判刑5年10月確定

CNEWS匯流新聞網編輯部/綜合報導

住商不動產台北敦化店陳姓經紀營業員,明知台北市基隆路二段的陳姓、范姓及高姓等屋主並未同意賣房,卻向經營建設公司的陳姓被害人佯稱在該地段的陳姓等屋主土地大致整合完成,他可斡旋購買,騙陳姓建商與其簽立「買賣議價委託書」詐得540萬元,又謊稱屋主們要「調頭寸」,偽造地主名義簽發收據、本票,又向陳姓建商訛得1490萬元,被依偽造有價證券、詐欺取財等罪判刑5年10月確定。

陳姓房仲當作詐騙物件的台北市基隆路二段屬大安國小、和平高中國中部學區,屬炙手可熱的不動產物件,基地原多屬產權單純的低矮建物。陳姓房仲在100年間某日,到陳姓建商的建設公司,向其佯稱基隆路二段土地大致整合完成,如果有意願開發,他可以負責斡旋。

陳姓建商誤以為范姓等地主有意出售房地,於是以自己和楊姓員工名義,在100年6月30日、100年12月12日及100年12月30日分別與陳姓房仲簽立「買賣議價委託書」,陳姓房仲則偽刻陳姓、高姓、范姓地主5人的印章,在「買賣議價委託書」、「收據」上簽名蓋印,向陳姓建商佯裝已經議價成功,從中向陳姓建商詐取包括斡旋金在內的540萬元。

陳姓房仲食髓知味,明知基隆路二段地主中已有陳姓及范姓地主亡故,仍向陳姓建商謊稱地主們及其繼承人急需用錢,欲商請陳姓建商先行周轉,若賣方反悔不賣,違約金亦將倍增等話術,讓陳姓建商陷於錯誤,自100年10月5日起到105年6月8日止,偽造地主們的收據、本票,陸續詐取陳姓建商1490萬元。

陳姓建商質疑與陳姓房仲簽立「買賣議價委託書」已數年之久,卻不能與房產所有權人簽署買賣契約,於是到陳姓房仲任職的住商不動產台北敦化店查訪,才知受騙,報請台北市警大安分局偵辦。

陳姓房仲在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坦承犯行,合議庭認為陳姓房仲詐得2030萬元都未清償,也沒有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積極填補被害人所受損害,沒有情輕法重顯可憫恕的減刑情事。

且陳姓房仲受託於被害人擔任居間土地事宜,竟趁此機會以非法手段侵吞被害人之金錢,其行為實不可取,且所為對有價證券使用、流通之秩序造成妨害,行為實有不當,因此判刑6年。

陳姓房仲上訴二審,高院除依偽造有價證券罪,陳某的行為另外還涉犯詐欺取財罪,從一重論處後,減判2月,判刑5年10月。最高法院駁回陳姓房仲的上訴,判刑5年10月定讞。

住商總部指出,這些案件雖為業務個人行為,但過程中總部與分店皆盡力協調,並協助處理,降低消費者損失,和人員懲處,努力也受法院認同,因此均獲得勝訴,網載法院判決書為當事人之間的侵權行為,必須透過訴訟認定之必要處置,並非總部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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