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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機房未落實門禁 NCC:可罰30~3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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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機房未落實門禁 NCC:可罰30~300萬

匯流新聞網記者 王天淼/綜合報導

電信機房別亂闖。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通過修訂《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針對過往曾有陸客闖入中華電信機房狀況,特別增訂「危害國家安全疑慮」人員不得進入相關電信機房等規定,NCC表示,如業者違反規定,最高可開罰300萬元。

過去中華電信曾發生工程師擅帶陸客進入機房,還拍照上網,NCC表示,當時雖依未落實門禁管理措施開罰250萬元,但未對哪些身份人員不得進入機房重地明文規範,本次特別明文增訂經營者不得讓具有危害國家安全疑慮人員,進入電信機房或網路資料中心機房規定,相關規定針對行動通訊部分也會一併適用,依照罰則,如果違反可罰30萬到300萬元罰鍰。

NCC表示,至於何種身份人員符合「危害國家安全疑慮」,則要由國安相關單位訂出,要求各電信業者遵守。另外此次修訂也增訂電信業者發生災害或重大事故通報、增訂資通安全防護要求等規定。

2014年10月23日,網名「穆罕默德.八戒大袖飄飄」的中國大陸人士日前在微信張貼數十張台灣通信機房照,宣稱是台灣「特級保密部門」。經國家安全部門比對照片,確定是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南區機房。

時任立委蔡煌瑯指出,混入機房的陸客吳昕以雜誌社主任身分訪台自由行,但真正身分是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區經濟開發管委會副主委,懷疑是間諜行為。

時任中華電信副總經理何旭輝說,中華電信得知後開緊急會議。據了解,機房資深員工到中國大陸旅遊時認識吳昕,在台灣相約見面,吳昕提早到,員工於是請他到機房坐一下、聊聊天。吳昕進入的機房服務區沒重要國家軍情相關設施。

中華電信強調,發覺此事件後,即主動陳報NCC,NCC並於第一時間派員到此機房進行實地行政訪查,要求落實後續改善作為。事件發生後已深入檢討機房各項安全管制機制,包括網路安全、通信保密及個資防護等。

新聞照來源 www.taiwandn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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