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哥大斷訊未通報 NCC:修法擬罰300萬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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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哥大斷訊未通報 NCC:修法擬罰3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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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哥大斷訊未通報 NCC:修法擬罰300萬

匯流新聞網記者 王天淼/綜合報導

電信業者斷訊,未來依法須上網公告。台灣大上周發生大斷訊,用戶門號變空號,事後業者雖承諾補償5%月租費,但至今未公布影響用戶數。對此,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表示,正討論修正管理規則,增訂「強制業者在故障發生後第一時間主動通報主管機關,並上網登錄受災人數、修復狀況等細節及公告」,違規可處最高300萬元罰鍰。

NCC表示,針對電信業者斷訊頻頻,相關訊息揭露又不夠透明化,將修訂「行動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等,增訂因災害或其他重大事故導致電信設備故障時,要求業者須在第一時間以簡訊等方式通知主管機關。

NCC說,未來將要求業者主動將修復進度、受影響人數等資訊持續更新至災損通報網站,並考慮增訂主管機關可對外揭露相關訊息的條文,讓訊息透明化,違規可處30萬至300萬元罰鍰。

遭控未公布影響用戶數,台灣大解釋,因清查繁瑣,非故意拖延,將儘速會向NCC報告。雖斷訊時間未逾補償標準,仍從寬認定補償5%月租費。據傳約23萬戶受影響。

台灣大哥大於6月8日上午9點19分因3G語音交換機故障,導致撥打台灣大用戶出現空號無法聯繫的情形,但行動上網仍維持正常服務,經過緊急維修後已在上午11點07分排除故障。

NCC調查發現,台哥大斷訊並非首見,104年6月28日因傳路線路問題,影響部分區域3G與4G中斷服務,時間約1.5小時,104年7月18日,因核心網路設備異常,影響北部地區3G與4G服務中斷25分鐘服務。

在今年3月中華電信也曾發生過一次4G斷訊事件,因軟體更新出錯,導致中華電信4G用戶無法使用行動上網,但仍可撥接語音電話,同樣提供用戶月租費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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