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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拚老四 亞太電引數字駁:台灣之星仍是第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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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拚老四 亞太電引數字駁:台灣之星仍是第5

匯流新聞網記者蘇元和/台北報導

亞太電信(13日)拿數字駁斥台灣之星總經理賴弦五「台灣之星晉級電信第四強」之說,亞太電信表示,無論是本月4G用戶數或是亞太電信行網服務營收(扣除銷貨收入)為新台幣24.2億,都超過台灣之星,所以,台灣之星在行網服務營收上仍為電信第五。

亞太電信表示,本月純4G用戶數已突破170萬,4G用戶數更佔總用戶數99.7%,4G用戶占比為業界第一,比台灣之星多65萬。

同時,根據NCC於今年3月公布的2016年第4季2G/3G/4G行動通訊市場統計資訊推估,亞太電信行網服務營收(扣除銷貨收入)為新台幣24.2億,超過台灣之星3.8億,依此數據推估,亞太電信至今每季尚領先台灣之星新台幣1.5至2億。亞太電信表示,台灣之星公布之亞太電信營收的數字未含所有電信收入。

再者,亞太電信指出,另外有固網業務,每季比台灣之星多新台幣6億營收,同時,亞太電信提升自建網使用比例,目前比重已達68%,大幅降低借網費用,因此,從今年3至5月,連續3個月EBITDA轉正(3月為1,000萬,4月為4,400萬元,5月則為2,100萬元),估計每季EBITDA比台灣之星領先新台幣7.5億,亞太電信總電信服務營收比台灣之星多新台幣7.5至8億元,台灣之星仍是電信第五。

台灣之星對外公布表示,5月行動服務營收達新台幣7.58億元,贏過亞太電信的新台幣7.46億元,4G用戶數173萬人也贏過亞太電信171萬人,未來目標是2018年EBITDA轉正,2019年獲利。

不過,台灣之星以數字強調超越亞太電信,也被亞太電信提出實際數字逐一反駁。

據了解,台灣之星公布的5月行動服務營收達新台幣7.58億元是含違約金等,而亞太電信的新台幣7.46億元則是不含違約金等。此外,台灣之星公布的4G用戶數173萬人非只含4G用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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