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佐銘/綜合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今日宣布,針對三立集團違規入股中嘉案做出裁罰決定,根據《有線廣播電視法》第68條,對中嘉旗下8家系統台分別開罰120萬元,總計罰鍰高達1440萬元。值得注意的是,雖然中嘉旗下系統台受罰,但三立電視本身未被罰,NCC副主委翁柏宗解釋,觸法的主要涉及三立電視股東,未來將在換照時對三立電視進行評核。
此案源於三立集團違反當時中嘉交易案附款約定,中嘉董事長郭冠群與三立大股東等人承諾在1年內完成股權出清,但NCC發現此承諾未被兌現。為此,NCC要求在8月底前出清持股,並將原承諾改為「3+4條件」,強調必須在限期內完成處理。如果未能如期出清,NCC將按照行政執行法規定處以5000元至30萬元的怠金,同時要求按季申報股權架構。
NCC強調,調查期間發現中嘉所屬12家系統台有意圖規避提供資料義務,違反《有廣法》。考慮到情節的輕重以及對未來NCC監理有線電視的影響,NCC做出此次裁罰。同時,NCC將調查事證移交稅務機關,以釐清三立上層股東持股部分是否影響NCC對廣電事業的監管。此事也將納入未來三立電視的評鑑和換照審查項目中。
NCC呼籲各方共同遵守法令,保障廣電事業的健康發展,同時強調將持續監督和執行法令,確保廣電業界的合規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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