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永鴻/台北報導
針對華視新聞今早畫面出現「新北市遭共軍導彈擊中,臺北港艦艇爆炸、設施、船舶損毀」、「板橋車站疑似遭特攻縱火施放爆裂物」等快訊字樣,讓觀眾嚇傻,以為共軍真打過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副主委翁柏宗(20日)痛批,華視整個內部監控訊息流程要確實了解,怎麼可以說「未即時更新」這樣來講?當日事當日畢,假使這資訊已經有錯誤還播出,就是整個內部控管有問題。
對此,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副主委翁柏宗在記長會上動怒說,「不能講說訊息發布設定格式未即時更新,那這樣都沒有檢查,這樣子整個內部控管流程還有改善空間。」
翁柏宗表示,華視屬公廣集團,該台對表現會有更高的期待,同時無線電視台都是關鍵基礎設施,對於訊息傳遞正確性,應該要有更高的標準,下午NCC將會帶隊去華視做行政調查,也請華視自律委員會開會討論改善措施,另外也會請華視經營階層到NCC陳述意見,釐清整個案情,委員會將裁處必要的處置。
翁柏宗表示,依據華視說明,該公司接獲新北市政府消防局公文後,於4月19日製播「111年全民防衛動員暨災害防救(民安8號)演習」的主播報導新聞預錄畫面(含提供演習之快訊),惟華視昨(19日)錄完影後,未重置跑馬快訊的連結路徑;今(20日)製播上午7時「華視晨間新聞」節目前,相關負責人未妥善檢視跑馬資訊是否正確,在播出後也未立即發現錯誤。對此,華視除以插播式字幕及主播口述澄清致歉外,針對誤刊事件已於今(20日)16時召開自律委員會,將依據會議決議儘速對外說明並檢討相關流程,以確保未來不再發生類似事件。
翁柏宗指出,誤刊事件發生後,NCC陸續接獲民眾檢舉,截至目前為止,NCC已受理相關陳情案10件,本案疑涉有違反廣電法第21條第3款之虞,依照同法第43條最高可處200萬元罰鍰。後續NCC將依循標準作業流程,排入NCC「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討論,藉由專家學者、公民團體及實務工作者所共同組成之諮詢委員提供專業意見,以作為NCC後續裁處之參考。另涉及營運部分,將要求華視提出自律內控及營運改善計畫。
NCC內容處處長黃文哲表示,此事件委員會已經有共識,處理的部分將由副處長帶隊及法律事務處,一起到華視執行行政調查,目前誤播的內容NCC認為涉及違反「廣播電視法第21條第三項,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後續將啟動程序,由內容處和執行委員會裁決。
另外,先前華視爭取52台頻道是否影響?翁柏宗表示,上架是另外一件事情,由衛星廣播法三個指標去衡量。
而過去中天新聞播新聞時左上方刊有「報韓國瑜新聞太多」標題,又於關西機場事件指僅1家媒體被罰,遭NCC以違反事實查證原則共罰160萬元。此次事件NCC將會審慎調查來龍去脈,再執行處置。
不只誤報導彈襲擊新北資訊,華視上午7時晨間新聞畫面下方跑馬燈,出現「新北市泰山發生規模七,深度十公里的地震,最大震度六弱」,華視隨後解釋是誤報,但仍讓不少民眾一早就虛驚一場。氣象局表示,氣象法規定新聞傳播機構對發布氣象如有錯誤,經中央氣象局通知後,應立即更正。如報導錯誤,經通知更正而不立即更正者,得處10萬元至50萬元罰鍰,並得連續處罰。至於華視今天誤植地震的跑馬燈,雖然第一時間更正,不必處罰。
對此,文化部長李永得也表示,這是一個絕不應該發生的錯誤,文化部也鄭重道歉,並且華視提出相關報告,並應深切檢討,絕不得再犯。
圖片來源:取自NCC直播、取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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