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眾向前男友索加碼和解金友人被反殺 高院仍判吳書涵無期徒刑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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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眾向前男友索加碼和解金友人被反殺 高院仍判吳書涵無期徒刑
糾眾向前男友索加碼和解金友人被反殺 高院仍判吳書涵無期徒刑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新北市汐止區男子吳書涵與胡姓交往時發生家暴傷害案,雙方以5000元和解,不過,胡女認賠償金額太少,糾3名友人尋長吳加碼索要賠償,過程中胡女嗆吳男「不給錢找你媽要」,吳忿而持生魚片刀將胡女同行的林姓男子刺死,士林地院判決吳書涵無期徒刑,吳上訴請求輕判,台灣高等法院18日駁回吳的上訴,維持無期徒刑判決,可上訴。

吳書涵與胡姓女子交往期間就多有爭執,並曾因家暴鬧上警局,2021年2月3日吳書涵又毆打胡女,造成她多處受傷,鼻骨都被打骨折。之後雙方協商和解,胡女接受5000元賠償金後簽下撤回告訴狀。

不過,胡女對於只有5000元的賠償金越發感到不滿,於是在2月22日晚間糾陳姓、林姓及彭姓友人到吳書涵住處加碼索要賠償金,吳則認為胡已收到錢並撤告,已經和解了,如果胡有意見就讓法院判決,林男則替胡女解釋5000元應為和解的訂金,雙方再生爭執,期間胡女並嗆「不給錢找你媽要」,吳情緒失控進入房間取出生魚片刀將陳等3人刺傷,其中林姓男子因心臟被刺中大量出血送醫不治。

吳書涵被士林地方法院依殺人、殺人未遂等罪判處無期徒刑,他提上訴請求輕判,不過,高院合議庭審理認為,被害人等沒有攜帶武器,也沒有攻擊行為,吳竟持生魚片刀行兇,事後也沒有賠償或取得被害人諒解,沒有理由請求輕判,因此駁回吳的上訴。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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