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 記者陳弘志/台北報導
為因應確診數暴增,勞動部今(8)天表示,確診COVID-19勞工於隔離治療期間請病假,其日數併入住院傷病假,1年不受30天的限制,且雇主不得扣發全勤奬金。
勞動部發布解釋令,勞工如確診,並經衛生主管機關通知居家照護、收治於指定處所或醫院,隔離治療期間需請病假者,請假日數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雇主應給假,且不得因此扣發全勤奬金,相關規定自111年4月8日生效與起算。
勞動部說明,勞工請假規則的普通傷病假分兩種,一種為「未住院傷病假」,1年內不得超過30日,另一種為「住院傷病假」,2年內合計不得請假超過1年。凡採居家照護、指定處所收治的確診勞工,即使未於醫療院所住院,都放寬列入「住院傷病假」計算,不再受限30日。
勞動部提醒,雇主如果之前已經發放工資,或是即將發給工資,來不及即時發給全勤奬金者,請雇主盡快補發,如果有爭議,可請當地勞工局或社會局協助處理。
照片來源:CNEWS資料照/記者陳弘志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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