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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同居人女兒吸菸要脅告狀性侵付300元 男子判刑7年6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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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同居人女兒吸菸要脅告狀性侵付300元 男子判刑7年6月確定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新竹范姓男子發現同居女友輕度智能障礙未成年的女兒吸菸,要脅向其母親告狀吸菸的事,性侵被害少女得逞,事後並給少女300元作為代價,台灣高等法院判范男徒刑7年6月,最高法院駁回范男上訴,全案定讞。

范姓男子與女友在新竹市租屋同居,女友的女兒因輕度智能障礙而領有殘障手冊,2020年9月間,范姓男子無意間發現被害少女有吸菸行為,於是要脅被害少女與他發生性交易才不向少女母親揭發少女吸菸行為,事後還會給少女300元。

2020年9月14日到17日間的某日,范男見女友送兒子上學,屋內只有他及被害少女獨處,范男進入被害少女房內要求脫去衣服與他性交,被害人怕吸菸的事被范男揭發只好順從讓范男性交得逞,范男則給被害人300元作為性交代價。

9月18日清晨,范男又想故技重施,被害人無法忍受范男行為離家出走,並將范男的犯行向母親坦白,被害人母親找不到女兒報警協尋,9月22日找到被害人並查獲范男性侵犯行。

法院認為,范男與被害人的母親交往同居,與被害人是有同居關係的家庭成員,明知被害人未成年,且有智能障礙,竟為滿足性慾,對被害人用脅迫的方式強制性交,影響被害人的健全發展,而且被害人向其母親傳送的訊息,表達被害人已無法忍受,可見范男對被害人心理上造成嚴重創傷。

范男犯罪後一昧否認犯行,一再表示是被害人誣陷他,塑造被害人習於說謊的形象,無異使被害人除承受遭受性侵傷害外,還須承擔說謊、誣陷污名,對被害人造成的負面影響甚鉅,因此判范男刑7年6月,最高法院支持這項判決,駁回范男上訴,全案定讞。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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