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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球員兼裁判的納保官 打假球騙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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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球員兼裁判的納保官 打假球騙人民

林力/退休教師

是否自身或身邊的人曾有過稅務官司或稅務上的問題,卻因法條內容繁複而求助無門?「納稅者權利保護法」106年底風風光光地上路後,普羅眾生莫不殷切期待得到更多的名符其實的「保護」。真的是有如民所願嗎?已故前財政部長許虞哲的課稅名言「要談稅務人權,就不用課稅了」,從此島上稅奴的悲歌,一首接一首,令人心酸!

行政法院原本應該是人民行政救濟的管道,然而行政救濟動輒數年,且在球員兼裁判皆為政府官員時,人民敗訴率極高。根據統計納稅義務人的敗訴率高達約94%,除必須補繳稅款外,期間的利息也必須按日計算支付,經過多年的勞心勞力,依然得到「敗訴」的結果引發民怨;因此有「訴願制度只是擺好看,行政救濟形同虛設」、「法官不熟稅法,行政法院等同敗訴法院」。因而「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至今已五年多了,究竟設置「專法」對你我有什麼影響?多了哪些保護你我的政策?大家須深入瞭解攸關您我權利的「納保法」。

近日,立委何欣純在立院質詢,提到稅務案件有爭議或需要協助的,每年增加了27.5%,除了納稅人的人權意識提高,並不表示他對整個稅法的一個程序跟調查的過程,或者是他對稅法的一個完全理解;因為稅法是很高度的一個專業性質,還有高度的複雜性,所以才會造成爭議的案件變多。每年超過十萬件以上的稅務案件,而且逐年在增加復查訴願,都是行政救濟的一環;當然也是我們納稅人的權益,但是在這個過程,納稅人最需要專業協助的時刻吧!一般人接到國稅局或是地方稅務局相關的公文,一開始就是皮皮挫!

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吳景欽因為擔任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緣故,107年曾接到淡水一位稅災戶陳情,該民眾因農地被徵收,收到國稅局開出金額1800萬的補稅單,當他打電話查詢為何要繳這麼高的稅金時,國稅局不僅未提出任何證據,也未重新查證,幾天後竟然改開出另一張3600萬的稅單。引起他心裡非常不服,轉而尋求納保官協助,沒想到就在他找納保官幫忙的隔天,國稅局竟然再度改開出另一張高達6500萬元的稅單,讓稅災戶非常痛心,原來納保法是保官不保民。最後,稅災戶只能再回頭找國稅局協商,稅官居然告訴他,如果覺得6500萬太多,那就繳一半。該民眾認為稅官短短一個月內,竟將稅單由1800萬調高到6500萬,根本是玩弄公權力。

台灣解嚴已近35個年了,許多稅法仍沿用戒嚴時期的惡法,而財政部並沒有考慮歐美文明國家以人權為重的稅法來修法,歐美國家對欠稅的罰則,最多不會超過50%,而台灣是論倍的罰,真是恐怖。要向訴願委員會申訴時,要先繳欠稅額的三分之一,就算是有問題的稅單也是一樣,一般百姓被數倍的罰後,根本繳不起這個天文數字,這要如何申請訴願呢?美國不管大小案子,一律美金60元,折合台幣約1800元,「賦稅人權」的普世價值是被尊重的。

納保法究竟是為誰立的法?問題根本不在這些法條裏,而是財政官員們根本沒有人權觀。「納保法」究竟要保護誰?許許多多的專家學者都認為無非是「請狼放羊」,辛苦的納稅者只能任其宰割!台灣官場文化裏頭,有一件最經典的官僚態度,就是「官官相護」,也就是百姓要對抗的不是一個官員,而是整個的「國家機器」!

前台大陳志龍教授很憂心,因為納保官在財政部底下,怎麼可能保障人權,這並不是真的要改革,台灣沒有真正解嚴,是世界法西斯N0.ONE。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並設了諮詢會,諮詢會將設在財政部,這根本就是球員兼裁判,百姓那有活路。

照片來源: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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