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佐銘/綜合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敗訴,確認有線電視業者紅樹林和鳳信的上層股權結構合法。 NCC曾指責紅樹林和鳳信兩家有線電視業者的上層股權結構,存在政府機構間接投資,違反有線廣播電視法的黨政軍條款。因此,當紅樹林的執照於2020年8月屆滿,鳳信的執照於2021年7月屆滿時,NCC要求兩業者在換照申請中,於3年內改正這一違規情況,否則將取消其執照。
然而,紅樹林和鳳信兩業者不服NCC的處分,提起訴訟,要求撤銷NCC的決定。一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於初審時支持了兩業者的主張,認為業者無法控制上層股東的投資,因此無法要求業者獨立改正。
最高行政法院的二審裁定更進一步確定了這一判決。二審法院表示,兩業者的上層股東,如台哥大和鴻海等,是股票上市公司,無法拒絕特定人或單位的股票交易。股市交易變化快速,且業者難以隨時掌握所有上層股東的股權變化。同時,現行法令也未賦予業者否決政府機構投資的權利。因此,最高行政法院駁回了上訴,確定了一審的判決。
這一判決意味著NCC敗訴,同時也確認了紅樹林和鳳信的執照合法有效。該事件凸顯了在現代股權結構下,業者難以選擇或控制上層股東的投資者,並突顯了政府監管與企業自主權之間的平衡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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