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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轉彎!國健署不課菸捐、允許室內設吸菸室
政策轉彎!國健署不課菸捐、允許室內設吸菸室

匯流新聞網記者王少筠/綜合報導

衛福部國健署今(106)年1月才預告修正「菸害防制法」草案,擬將針對機場免稅商店菸品課徵健康福利捐,並擴大全國禁菸範圍、刪除室內可設吸菸室之規定,而今卻傳出政策大轉彎!

國健署1月預告的重點修正條文包括:(1)增訂機場免稅商店菸品課徵健康福利捐、(2)菸品容器健康警示圖文比例應占主要可見部分85%以上、(3)任何人不得供應電子菸給未滿18歲者、(4)禁賣加味菸、(5)室內全面禁菸,刪除可設吸菸室之規定。然草案預告後各界意見紛至沓來,原先擬定送往行政院之版本將再行更動,不會刪除室內吸菸室相關規定,健康福利捐也因修法連動太多而取消課徵。

依據現行「菸害防制法」規定,室內應全面禁菸,但(1)在該場所內設有吸菸室、(2)半戶外開放的餐廳、(3)雪茄館、(4)晚上9點以後營業且18歲以上才能進入的酒吧、視聽歌唱場所則不在此限。

國健署菸害防制組長羅素英今(16)日受訪指出,全台有43個飯店、餐廳設有吸菸室,草案預告後曾與業者開會,業者皆表示設置吸菸室讓吸菸者有地方可去,得以避免影響多數沒吸菸的民眾,故決定將刪除吸菸室之修正條文拿掉。

至於夜店、酒吧總是煙霧瀰漫,羅素英表示,業者認為從現行完全不禁到未來完全禁,兩者太過極端,應給予緩衝,故考慮讓業者可設吸菸室,漸進改善室內公共場所免於二手菸之危害。

此外,引起不少爭議的「增訂依關稅法離島建設條例設置之免稅商店或免稅購物商店,販賣之菸品,應課徵菸品健康福利捐。」則因修法連動太多,最後決定刪除。

但國健署也強調,目前修改的內容都還要與行政院討論,預計5月底會將草案送出。

◎新聞關鍵詞
菸品健康福利捐「菸捐」與「菸稅」均為政府收入,其預算、執行與決算,均須依政府法令辦理、受相關機關法令監督。兩者的差別在於:「捐」屬於「專款專用」,依法定用途分配,其目的與流向清楚,衛福部並將經費執行結果公布於網站;「稅」則依體制納入國庫,統籌分配至各部會預算,無從區分來源與流向。此外,兩者的法源依據與主管機關也不同:「菸捐」依菸害防制法,主管機關乃衛福部;「菸稅」依菸酒稅法,主管機關為財政部。(菸品健康福利捐用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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