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稅收超徵後的「該」與「不該」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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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稅收超徵後的「該」與「不該」
【投書】稅收超徵後的「該」與「不該」

邱建沅/退休族

財政部日前公布11月的稅收統計,2021年稅收超徵將達3,800億元。但當人民的生活卻被疫情、低薪、物價上漲,三個面向持續夾殺而苦不堪言,政府可有具體作為?筆者盤點財政部回應人民的幾項措施;

1.調高免稅額與薪資扣除額1.5萬,對一般家庭而言,少了1000左右的稅額,根本追不上物價上漲幅度,美其名是減稅大紅包,其實是30年前政府就建立了「物價指數連動法」,它是政府因應物價上漲後稅收增加,必須自動調整課稅的措施,怎可說是大紅包?

2.立委重砲要求下,財政部終於對四個項目貨物稅微調四個月,因此人民享受到汽油每公升調降1.1元,這是小確幸嗎?其實民國35年設立的貨物稅,至今政府還緊咬著高稅率不願調降,一台7萬元的機車,政府要抽1萬元的稅,實在誇張。台灣平均貨物稅率8.2%,遠遠高過OECD國家平均2.6%,台灣跟上國際貿易標準,除了吃美豬萊豬,更應該從稅率的合理開始。

3.在稅改團體大聲疾呼「廢獎金」下,財政部終於設法將「檢舉逃漏稅獎金」合法化,民主國家以設立「檢舉獎金」來抓逃漏稅,實在令人感到羞愧。此外,修《稅捐稽徵法》,政府課錯稅,退稅請求從沒有期限修改為15年,15年看起來似乎沒有大問題,但台灣稅務救濟實在令人無言,日前賴士葆立委質詢財政部長時表示,人民連闖兩關的勝訴率,竟然僅有千分之3,不僅如此,行政法院的法官不作終局判決,而是把稅單發回國稅局「另為適法」,這來來回回,超過10年根本不足為奇,試想,當人民經歷如此「拖磨」的救濟程序,如若換來超過請求期限的結果,這難道不會太超過嗎?

政府稅收亮眼,除了來自科技電子相關外銷產業之外,通貨膨脹也是因素之一,政府拼命印鈔票,通膨苦果卻由全民承擔,因此,超徵還民不僅是國家財政平衡與健全的道理,更是租稅正義的實現啊!

新聞照來源: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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