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南投縣竹山鎮的陳姓茶農以越南茶混充南投茶參加比賽,竟得到「二朵花」獎項,1台斤300元的越南茶在陳姓茶農得獎後,身價漲了一倍賣給不知情的茶商,南投地檢署今(6)日依販賣虛偽標記商品、詐欺取財等罪嫌將陳姓茶農起訴。
檢方起訴指出,陳姓茶農在2021年初,以每台斤300元的價格購買了30台斤的越南茶,陳某明知參加竹山鎮農會110年度杉林溪優良春茶競賽展售會,必須繳交在台灣本地所生產並烘焙的茶葉,竟然異想天開基於詐欺及虛偽標示商品原產國犯意,以不知情女兒的名義,繳交他買的越南茶參加展售會比賽的新品種組競賽,經評比還得到「二朵花」獎項。
竹山鎮農會並因陳姓茶農獲獎而以每台斤850元價格,向他收購1台斤後,再由竹山鎮農會人員,替陳姓茶農包裝標有「杉林溪、烏龍茶競賽」、「產地:臺灣」等標示之包裝20盒,每盒2罐,1罐300公克共20台斤的茶葉,由陳某領回後,他再以每台斤600元價格,全數販售予誤信該茶為比賽獲獎台茶之翁姓茶行負責人,並支付陳某貨款1萬2000元。
彰化縣衛生局在年9月22日到翁姓茶商的茶行抽驗,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茶葉改良場鑑別為「境外茶」成分,於是透過台灣高檢署建立的「加強打擊境外茶混充台茶案件協調聯繫平台」函轉南投地檢署偵辦。
南投地檢署表示,這是繼9月間起訴林姓、楊姓被告販售以越南茶葉混充「杉林溪台灣茶」等後,接續查辦這件以境外茶混充臺灣茶參加比賽獲評等級為「二朵花」後販售案,地檢署再次重申對於此類案件定從嚴訴追,絕不寬貸,以維護台灣茶農的權益及各類茶葉競賽之公正性,讓廣大消費者喝的安心。
照片來源:南投地檢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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