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 陳弘志 台北報導
在全球央行陸續調升利率,以及我中央銀行再度升息半碼 (0.125 個百分點)後,金管會今(30)日宣布已協調銀行延長信用卡及其他個人貸款的債務協處機制受理期間至112年12月底。
金管會表示,凡個人金融產品包括: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信用卡款項等,之前已提供緩繳或展延3至6個月等措施,原定受理展延期限於今(112)年6月底屆至,為協助民眾於疫後經濟復甦過程順利調整,延長至12月底。
金管會指出,已於3月29日邀集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及相關銀行討論,達成以下會議結論:
一、協處機制適用對象:受疫情影響還款困難之民眾。
二、協處機制產品範圍:個人金融產品(包括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信用卡款項等)。
三、協處措施:
1.信用卡款項:信用卡帳單之應付帳款得申請緩繳3至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違約金及循環利息。
2.其他個人貸款:本金或利息得申請展延3至6個月,展延期間免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
四、協處機制期間:受理申請期限由112年6月底止延長至12月底止。民眾如受疫情影響還款有困難者,可於受理期限內,向銀行申請緩繳或展延3至6個月,申請不以一次為限。
五、個人信用紀錄方面:展延期間個人信用紀錄不受影響。
金管會表示,民眾如受疫情影響且還款有困難者,可在受理期限112年12月底前向往來銀行提出申請,如果已經申請過展延的民眾,如持續受疫情影響者,也可在上述期限內再向銀行提出申請。
照片來源: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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