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林昀璇綜合報導
日前,兆豐銀紐約分行遭罰1.8億美元,才揭發台灣防制洗錢的漏洞。為了提高法遵機制與防制洗錢相關規定,美國紐約州金融署(DFS)接連裁罰多家外商銀行,並祭出新法令「Part504」,從今年1月1日起即生效。
依照「Part504」這項新法令,在紐約設立據點的金融機構,必須引進反洗錢科技系統,並篩選剃除可疑名單,再由金融機構的高階主管簽署聲明,以示完全了解並確認遵守相關法遵。如果一有違反防洗錢機制,銀行主管將會連帶負起責任。
為了防止兆豐案事件再度發生,金管會不敢大意,要求在美國紐約擁有分行的國銀業者必須簽下聲明書,並遵守。另外,業者也要針對美國紐約州金融署(DFS)新任署長的監理思維,提出相關報告。
對於監理機關提出這樣的要求,國銀業者表示還是頭一遭,不過內部已經要求法遵部門訂定執行計畫,並且更新資訊系統,外部則委由獨立顧問公司協助檢視,要求須符合美國新法令的規範。
為了洗刷汙名,金管會向國際宣示洗錢防制決心,進行《洗錢防制法》19年來大翻修,包括擴大洗錢防制對象的範圍、機構有申報可疑交易紀錄的義務與舉證責任的部分轉移等,希望提升國內洗錢防制的成效。
法務部部長邱太三曾表示,洗錢防制是國際間重要議題,包括南韓、新加坡、香港、馬來西亞等國皆積極的推動相關法規,而台灣在這塊領域上的進步有限,亟需與國際交流,藉他山之石可以攻錯之效,並且與國際接軌。
且為了因應2018年亞太防制洗錢組織的評鑑,各機構的反洗錢防制必須更加強化,目前金管會已經提出諸多改善方案,與過去相比可說是大改革。不過,能否藉此亡羊補牢仍需要觀察後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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