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永鴻/台北報導
疫情期間,醫院中的照顧服務員和清潔人員工作負有高風險。民進黨立法委員洪申翰與台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與台灣勞工陣線協會聯合召開記者會,爆出國軍桃園總醫院內部照顧服務員因工作受傷而請領職災受阻、清潔員超時過勞、月領低於基本薪資等違法情形。今早(18日)在衛環委員會,洪申翰委員質詢要求改善並加強查核勞動合作社,內政部政務次長陳宗彥、國防部軍醫局衛勤保健處處長陳元皓以及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署長鄒子廉備詢,承諾會積極調查處理。
洪申翰表示,最近接到許多照服員和清潔工的陳情,他們都在「國軍桃園總醫院」工作,同時也是「有限責任台灣禾意照顧服務合作社」的社員。其中一位程姓社員在上個月13號,在工作中為病患洗澡的時候,由於浴室相當濕滑,程女士意外滑倒在地,撞擊地面造成左側雙踝骨折的傷勢,當天住院開刀。但該勞動合作社卻無投保勞保及意外險,另外一位社員林先生的薪資也低於基本工資。還有清潔工的打卡紀錄顯示他一個月30天,連續24小時天天都住在醫院的門診、開刀房、急診工作。
洪申翰詢問內政部長陳宗彥,內政部的官網介紹,在勞動合作社的特性和功能上,是以減少中間剝削,增加收益的自立自助的經濟組織。內政部是合作社的主管機關,陳次長認為這樣的合作社,符合勞動合作社的精神和原則嗎?陳宗彥次長回應,依據上述資料,是遠遠違背合作社重要的精神,陳宗彥次長強調,合作社的重要精神包含共享。
洪申翰強調,此次禾意勞動合作社引發的爭議並非單一個案,根據洪申翰立委辦公室統計,最近幾年重複發生,每一年的勞動合作社都有爭議。(下頁表)而且依據這幾年爭議的經驗,每次當事人申訴、需要勞動局介入,馬上就會被以「這是社員關係、不是勞雇關係」這樣的說詞來阻止勞動局的調查。洪申翰委員說:「一個本質上應該要有減少剝削、促進平等的勞動合作社,可是你看到裡面是明明白白的剝削狀況,內政部可以接受這種事嗎?」陳宗彥次長也表示:「我很難接受。勞動型的合作社是大家一起付出勞動力結合在一起,基本上,勞動條件上必須要去督導和查核。」
洪申翰指出,其實以現有的解決方法中,勞動部已經有現有的「勞雇關係從屬性檢核表」、「指導原則」來供適用於勞基法的一般勞工來認定參考。內政部只要比照勞動部來擬定「勞動合作社與社員關係認定指導原則」或「勞動從屬性判斷檢核表」就可以提供明確的標準來避免假合作社的狀況出現,讓勞動法規適時進場。
陳宗彥次長回應:「委員我覺得不一定是用勞雇之間的關係,而是用勞動的條件來看,它的勞動條件是不是有問題。我覺得應該是從這個面向來看待。」「到底今天社員和合作社是不是屬於勞雇關係,這個部份我們會往那個方向讓勞動型的合作社符合社會的期許。」
洪申翰也要求軍醫局,根據國防部自己的標案合約載明,即便沒有任何僱傭關係的合作社社員,也應該享有最基本的勞動權益保障。但過去這些案件,都發生在國軍醫院啊!而且是重複發生!明明就有規定,但當合作社、承攬廠商違法的時候,所有的風險卻要由照服員和清潔工來承擔。
洪申翰委員要求在一個月內,全面稽查目前得標、正執行中的標案,是否有違反採購法、採購契約、刑法偽造文書、來詐取價金的情形,不要再讓工作繁重的清潔人員承擔舉證或檢核的責任!國防部軍醫局衛勤保健處處長陳元皓備詢表示,將會盡量在一個月內積極去清查,另外在採購處,也都會積極去聯繫、也會做詳細的調查。
最後,洪申翰委員也要求勞動部職安署,研議將「勞動合作社」納入專案勞動檢查中。雖然勞動合作社主管機關是內政部,但「假合作、真剝削」的狀況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僱傭關係的認定,是勞動主管機關權責。職安署鄒署長回應:「沒問題,我們今年就有盤點110家次的社會服務業專案勞動檢查。這種關係到底是承攬?還是勞動合作社關係?我們在專案檢查會實施認定。」署長也進一步表示,「這次的專案檢查我們也會做行前教育,讓同仁的檢查標準是按照我們法令規定來展開」。
洪申翰委員說,「勞動合作社的大傘、大旗竟然變成一塊遮羞布?不要讓合作社變成是一個遮羞布。不要拿合作社來規避僱傭關係,這是大家都沒辦法接受的事。」關於合作社真偽以及國軍桃園總醫院清潔工和照服員的勞動權益問題,洪申翰委員會再進一步追蹤內政部、軍醫局以及勞動部處理的進度。
圖片來源:洪申翰辦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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