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經濟 隱私不共享 只有Uber、Lyft做到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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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經濟 隱私不共享 只有Uber、Lyft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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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經濟 隱私不共享 只有Uber、Lyft做到

匯流新聞網記者 顧海/綜合報導

共享經濟夯,但業者手中握有大量個資,面臨政府以各種理由要求調閱,將如何因應?電子前線基金會(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EFF)針對Uber或Airbnb等提供租賃服務的10家業者展開調查,結果發現Uber與Lyft是最支持消費者的企業。

EFF以6個指標進行調查,包括調閱使用者內容是否要求搜索令、調閱使用者位置時是否要求搜索令、是否公布透明化報告、是否頒布執法準則、是否告知用戶資料遭到政府調閱,以及是否會在國會上捍衛用戶隱私等。

EFF調查10家業者,涵蓋了民宿租賃業者Airbnb,假期租賃服務FlipKey與VRBO,提供共乘服務的Getaround、Lyft、Turo及Uber,物流配送務Instacart與Postmates,以及任務媒合服務Taskrabbit。這些業者以網路或行動程式為服務平台,提供的服務可約略分為共乘、假期租賃或物流三大類別。

調查結果顯示,在這10家業者中只有Uber與Lyft同時符合6項指標,有一半的業者未符合其中任何一項指標,包括Getaround、Postmates、Taskrabbit、Turo與VRBO。顯示多數業者對用戶隱私保護不力,當政府來敲門時會拱手交出用戶資料。

EFF呼籲,業者蒐集了消費者的個人資訊,包括消費者所購買的商品、住宿的地方或是旅遊的範圍,也保留了手機及登入程式的地點等資訊,可能還取得消費者的電話、地址及Facebook檔案等資料,因而很可能成為政府機構調閱資料的對象,人們必須知道這些業者對待政府調閱資料的態度與政策。

新聞照來源 www.lyf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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