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王少筠/綜合報導
衛福部食藥署昨(4)日公布,配合檢調查獲高雄不肖業者涉嫌將逾期的食品原料分裝再製,並竄改效期販售;其中一項「光中杏」產品甚至早在97年8月就已經到期。食藥署指出,相關產品主要流向小型有機店,連鎖門市則有「無毒的家」;目前各衛生局已啟動下架作業,最遲明(6)日0時前須下架完畢。
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日前配合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並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等單位,至「春橋田股份有限公司」及「台灣有機有限公司」營業處所及製造加工場所同步進行搜索稽查,現場查獲該公司涉嫌將逾期的黑糖、燕麥、杏仁果等食品原料分裝,並重新打印延長有效日期後再行販售。
雖然本次查獲的多項逾期食品原料儲放在該製造加工場所的報廢區,但場內員工坦承使用該些原料分裝再製成「純原蔗黑糖粉」、「純原蔗黑砂糖」、「健康即食腰果」、「健康即食杏仁果」、「自然健康杏仁果(生)」、「自然健康燕麥片」及「光中杏」等7項產品,並竄改效期後予以販售。
為保障消費者食用安全,檢方當場指示衛生單位人員封存重達29萬公噸的違規產品,食藥署並責成高雄衛生局協調各縣市衛生局處理下游業者的回收作業。
檢方調查粗估,自103年11月迄今,業者至少已靠銷售過期食品獲利近百萬元。
經漏夜偵訊,檢調認為許姓負責人(男,56歲)、蔡姓經理(女,53歲)、蔡姓行政部主管(女,44歲)、鄭姓倉儲主管(男,36歲)均涉犯刑法詐欺取財、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等犯罪嫌疑重大,昨(4)日凌晨當庭逮捕,但向法院聲押未准,皆各自交保,劉姓行政人員(女,34歲)則由檢方訊問飭回。
食藥署表示,調配、包裝、貯存、販賣逾有效日期的食品,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應予沒入銷毀,並可開罰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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