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許哲綱、李盛雯/台北報導
去年7月內政部修正發布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將農牧用地及林業用地於低度開發前提下,有條件容許設置露營設施,同時交通部觀光局亦修正發布露營場管理要點,全國掀起一波露營場合法化浪潮。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率先在本月7、14日,分別於復興區羅浮遊客中心及復興區拉拉山遊客中心辦理2場法規說明會,獲得民眾熱烈回響,累計共超過280人、150家露營場參加。
兩場說明會包括議員陳瑛、簡志偉、蘇偉恩、復興區民代表會主席張倉豪、復興區民代表會代表陳榮光、奎輝里里長李香蘭、三光里里長陳惠陵、澤仁里里長楊國貞、中華民國原住民族露營休閒暨文化觀光發展協會理事長游國慶、中華民國露營休閒車協會理事長郭冠雄等均一同出席。游國慶和郭冠雄也表示感謝桃園觀旅局用心輔導,同時也呼籲露營場業者能踴躍報名參加。
桃園市觀光旅遊局長周柏吟表示,桃園市作為全國露營場輔導的開拓者,不諱言遇到許多法規及實務面的問題,但是市府願意領頭開始,一步步集合大家遇到的問題與中央溝通反映,讓中央、地方與露營場經營者間,能共同尋求露營場合法化的解決對策,同時感謝理事長游國慶的經驗分享及建議,協會是市府與各露營場業者溝通的最佳橋樑,也是推動露營場輔導的重要推手。
桃園觀旅局說明,今年推出露營場許可使用及設置登記申請輔導案,包含法規說明會、輔導團隊駐點、Line@、諮詢專線、官方網站專區、現地個案輔導、免費協助製作計畫書等服務,截至昨(16)日市府已收到75家業者報名輔導案,市府也已受理4件農牧用地容許設立露營場申請案,相關資訊可至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觀光行政資訊網,露營場申設專區瞭解。
周柏吟表示,桃園的北橫及拉拉山是北台灣的世外桃源,也是台灣少有的地景風貌,想讓露營成為桃園旅遊的重要亮點,必須得先讓桃園的露營場合法,輔導合法化只是第一步,後續將有品質提升、評鑑制度,逐步整合桃園露營場的優勢與資源,讓市府與業者們可以共創露營市場,希望在市府與業者的共同努力下,一同往合法化目標邁進,共創旅遊雙贏。
照片來源:CNEWS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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