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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你老了嗎?法官年紀大了忘掉有利人民的證據 不死也半條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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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你老了嗎?法官年紀大了忘掉有利人民的證據 不死也半條命

蕭遙/退休教師

你累了嗎?日本仙台地院一位男性法官,審理宮城縣大崎市無業男子放火燒自宅、強盜殺人的案件。不過,就在律師辯論的過程中,法官竟當庭打起瞌睡,甚至還睡到發出打鼾聲,被告因此表示無法接受,於是向仙台地院提出解任法官的請求。法院表示,打瞌睡的法官自行提出辭呈,仙台地院解任該法官。

最誇張的是林秋華、莊金昌、劉錫賢三位法官在一個稅案聯合審判,把法官該自己寫的判決書,竟然是抄錄國稅局的答辯書,林秋華法官還自爆:現在因為年紀大了,會很快忘掉有利人民的證據。這不是稅務大破口,那什麼是稅務大破口?百姓遇到這樣的法官豈不是跟病毒一樣,不死也半條命了。

民意調查顯示:台灣民眾對司法、稅務有高比率的不滿意,百姓積欠交通罰款拍賣透天厝的案子恐怕只是冰山之一角,要知道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公佈109年欠費欠稅案高達1431萬件,行政執行署用盡手段催討欠費欠稅款,查封、拍賣、限制出境、管收,比黑道討債的手段更狠,更可怕。最可怕的是有獎金可拿的稅單自行認定所得就可開出十百千萬的稅單出來,最後就交給行政執行署去催討。如此讓民眾對政府的觀感極端不佳,也難怪民意調查,民眾對法稅等執法者的滿意度非常低,明明數字會說話,為何官員都不重視呢?

《法官法》已於101年1月6日正式施行,至今已10年多了。其中淘汰不適任法官、檢察官的個案評鑑機制,改革過於緩慢,評鑑制度無法發揮效果,這是民眾對司法的信任度遲遲不見提升,而司法信任度持續探底的重要原因。《憲法》第81條規定:「法官為終身職,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非依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係指法官除有懲戒事由始得以憲法第170條規定之法律予以減俸外,各憲法機關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或方式,就法官之俸給,予以刪減。」

司法仍有著「有錢判生,沒錢判死」的情事發生;而稅法呢?從納保法中任命的稅務專業的法官是由原行政法院的法官直接轉任,納保官是由優良稅官轉任,這顯示:再好的稅法若是由對人民不利的官員執法,人民如何有機會得到公正的對待?這些在在的表示,台灣的司法與稅法人權是不及格的,解嚴後35年了,我們的官員學習尊重人權是學不會,還是不願意學,其實許多惡法還未修改,但有人權觀的官員不要引用也是可以接受的。

黃帝穎律師認為「要如何重建人民對司法的信任,一是不適任司法人員的淘汰,二是審判品質的提升,如今國民法官已通過立法,社會應會更加關注,至於是否能有效制衡司法的濫權,這是司改必需回應人民、重建信任的交代。」

圖片來源: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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