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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不肖子、骯髒批評李戡 台灣高等法院判邱毅賠10萬元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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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不肖子、骯髒批評李戡 台灣高等法院判邱毅賠10萬元定讞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前立委邱毅在中國大陸《今日頭條》網站播出的節目中以「不肖子」、「骯髒」批評李敖之子李戡,被李戡告上法院請求賠償侵害名譽的精神慰撫金2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判准賠償10萬元,邱、李二人都提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民事庭審理後,認為邱毅應負賠償責任,但衡量2人身分地位、侵害程度,賠償10萬元為適當,駁回雙方上訴,全案定讞。

李戡提告主張,邱毅在2019年11月17日中國大陸《今日頭條》網站播出的《邱毅說》119期〈真統派對抗台獨獨台假統的內幕大公開〉節目中發表:「這個不肖子,……,質疑人沒有證據,無的放矢,只顯示你內心的骯髒與你的淺薄而已。」的言論,侵害他的名譽權。

之後,又在同年12月27日公開在臉書社群網站之《邱毅『談天論地話縱橫』》粉絲專頁上,發表不實指摘他受民進黨收買或支使之言論,也侵害他的名譽權,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200萬元本息。

台北地院一審判決邱毅賠償李戡10萬元。邱、李都提出上訴,高等法院審酌後認為,邱毅在11月17日的言論使用「不肖子」、「骯髒」負面用語對李戡是人身攻擊,足以減損李戡的人格及社會地位,且該言論顯非出於實現自我、溝通意見及監督政治或社會活動目的,非善意、適當發表言論,也不是對於可受公評之事為適當之評論。李戡主張邱毅就此言論應負故意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責任,自屬有據。審酌兩造的身分、社會地位、資力,這些言論對李戡名譽權的侵害程度等情狀,認李戡得請求邱毅賠償的精神慰撫金應以10萬元為適當。

不過,對於李戡提告主張邱毅12月27日言論侵害他的名譽權;合議庭認為,邱毅是因李戡在其列名不分區立法委員名單後,質疑其未據實申報大陸地區收入,而回應懷疑李戡是敵對政黨干擾其參與立法委員選舉,以免選情遭受影響,所為言論不是以貶損李戡名譽為目的,是就選舉手段可受公評事項為合理之評論,客觀上未逾越必要之程度,與不法侵害侵害李戡名譽之要件不符。李戡就此言論請求邱毅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不能准許。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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