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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又見「司法殺人」?因299元的耳機21歲富家子「以死明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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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又見「司法殺人」?因299元的耳機21歲富家子「以死明志」?

許問 / 退休公務員

台中市21歲富家子被控偷200元耳機 收判決書隔天陳屍百貨公司2022年09月29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庭法官判決張O齊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耳機壹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法官憑3點認定他偷耳機,9月27日收到法院判決書,內容載明他偷竊一副299元耳機,被判刑4個月可易科罰金。張男向母親堅稱沒有行竊,認為自己蒙冤,本件疑似「司法殺人」案件?因299元的耳機失竊案,導致21歲的年輕人「以死明志」?有謂名譽是人的第二生命,一個富家子為區區299元而偷竊,太不可思議。

判決書略以,案發當天監視器畫面中男子的安全帽跟被告的安全帽相同,該名男子外觀輪廓也蠻像被告等語(參見警卷第17頁至22頁),並有現場監視錄影畫面截圖在卷可稽(見警卷第25頁至30頁)。所謂的罪疑唯輕,法官判人生死,不可掉以輕心。被質疑本案被告沒有貴人,只有「嚴格執法者」。

已退休法官洪昌宏曾強調,法官則是活的,任何案例的判決都必須富有生命力,而且法官的判決都是要帶進棺材,閻羅王問,才是本於法所做的判斷,法官不能當法匠要有思想的,而他的判決書都有寫如何司法改革,自己也很自豪, 才能對自己有所交代,不愧對社會。法官洪昌宏表示,法官也是人,但他做神的工作,但是死亡後還要面對審判,所以要客觀公正。

有謂堂上一點朱,百姓大滴血,一位富家子才21歲就斷送生命,令人惋惜,本案雖得易科罰金,但也是一個抹不去的污點,法官身在公門好修行,自己死亡後如何面對天理審判?不可不慎。

照片來源: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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