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吳聲達叛亂案」及「太極門冤稅案」都需要轉型正義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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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吳聲達叛亂案」及「太極門冤稅案」都需要轉型正義
【投書】「吳聲達叛亂案」及「太極門冤稅案」都需要轉型正義

許問/退休公務員

媒體報導:砸重金「去蔣化」!內政部:拆一座補助10萬隻?執政下成立的促轉會解散後,由內政部承接清除威權象徵業務,目標就是掃除現在全國,尚未拆掉的900多座兩蔣銅像,徐國勇任內拍板,編列1100萬預算,只要拆一座就給10萬。這則新聞給人的感覺很不好,這是變調的轉型正義,似乎是政府不願被當出氣桶,花錢找人出手,目前擺在建中校園門口的一尊蔣公銅像,建中學生表示,它要留著,代表我們建中人開放的心態,反而是跟以前做出一些反差,因為以前銅像,我們都不能對它做任何事情,但現在我們可以對銅像做裝扮,聖誕節給它戴個帽子之類的,不會太意識形態去看它,會認為從小看到大也習慣,幹嘛拆掉,留著就好啦。

依維基百科顯示:吳聲達,1947年9月到任臺灣省立工學院共同科物理助教。教學期間參與話劇研究會和音樂研究會等校內社團,有許多和學生互動的契機,因此頗受學生們歡迎。於1949年,吳聲達在教職員單身宿舍被憲兵逮捕入獄,於1950年12月受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裁判,以「參加叛亂組織」等理由,予以判刑,並送至綠島監禁。

1955年2月,國防部所認為吳聲達的「ABCD組織」事件成為了覆審的要點,在經由總統府和國防部決議之後,以「意圖以非法方式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的罪名,由原先的「延長感訓」改判為死刑,加上當時在綠島被嚴刑拷打的高木榮供出了自己在工作菜圃地下替人保管的書寫物,吳聲達所抄寫的《唯物辯證法》也成為被處以死刑的補強證據。吳聲達最終於1956年1月13日被執以死刑。這是白色恐怖時期犧牲者,就如台大退休教授陳志龍所言,先找人寫秘密黑函,再找秘密證人,把你抓起來定罪,沒收財產,判死刑。是警備總部用特別法庭及叛亂罪,就可以槍斃,可以沒收財產。

台灣在1987年解嚴,陳志龍表示此乃統治者自行宣告解嚴,是寧靜革命,但並非革命,充其量是革新而已,台灣的「舊不法政權」的「實質影響力」,舊的做法依然存在,廢除刑法一百條,是變調的轉型正義。從而,太極門案件,司法已三審判決無罪、無稅確定,卻以稅案苦苦糾纏26年,陳志龍解釋為何不是稅案?從整個案子可以看出,為何國稅局不調查而只根據侯寬仁起訴書 ,這與警總有何不同?所以是準警備總部吧!

已故稅務員史越生在癌末時,接受記者的採訪,驚爆出,太極門案件是由侯寬仁主導,案發當時,侯寬仁找他去作證,只是要他配合套圈圈、做做樣子。證實太極門假案是一齣無中生有的假案真辦,嚴重破壞台灣的法治。

號稱司法藍波的侯檢偵辦太極門案件,找不到犯罪證據,就來陰的,沒有依法查明掌門人夫婦財產的取得是否與案件有關,就陸續將掌門人夫婦全部資產扣押凍結、禁止移轉,連基本生活費、子女教育費均未留分文,嚴重違反憲法比例原則。

吳聲達案發生在白色恐怖時代,實在很冤,而太極門案也是被違法官員製造的指標性人權侵害案件,都是被羅織罪名、濫權逮捕違法搜索、脅迫取供、偽造筆錄不需證據,根本就是準警備總部行為,不看證據說你有罪即有罪!

陳志龍表示,領導者只求歷史定位,不真正改革,對於貪心而抽稅行為,不予以制裁,不改變盤剝系統才是嚴重。筆者不禁要問政府到底有沒有真正要做轉型正義?為何至今沒有任何認錯與平反?政府我行我素,對人民卑微的請求,完全是馬耳東風,是權力的傲慢? 奉勸執政者謙卑聽人民聲音,自然得民心。

照片來源: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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