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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愛爾蘭創新.實踐.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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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愛爾蘭創新.實踐.改變

朱曼如/審計部

2008年發生雷曼兄弟事件及國際金融危機,愛爾蘭政府面臨國內經濟不振,人口外移嚴重,企業競爭力低落及高失業率等問題,2011年曾被迫向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尋求援助,為提升競爭力及揮去金融危機後之陰霾,愛爾蘭重新擬定國家發展政策,採取許多創新改革措施,由於創新政策產生效果,該國復甦快速並於2013 年被福布斯雜誌評為「全球最適宜經商」的國家。台灣與愛爾蘭均為小島型國家,人口與開放性經濟環境相似,亦為出口導向國家,愛爾蘭推動創新的政策,到底哪些值得台灣參考?

愛爾蘭為提高國家資通技能水準,於1997年由相關企業、政府機關等22位成員組成「未來技能需求專家集團(Expert Group on Future Skill Needs, EGFSN)」,提供專業諮詢意見及協調相關業務。其後為提升國家科技與經濟競爭力,自2006年實施創新計畫,金融危機發生後,愛爾蘭政府決定集中有限資源於科技重點領域,以期恢復經濟復甦,透過廣泛諮詢鎖定研究發展領域,篩選自商、學及官界提出逾80項建議項目於2015年12月正式提出跨部會之「創新2020倡議」。

愛爾蘭致力保障智財權並落實「創新2020倡議」中科技研發戰略,已成功建構世界級研究體系,並建立「愛爾蘭知識轉移(Knowledge Transfer Ireland)」機制,強化國家級科技研發成果轉移至企業,吸引跨國企業在愛爾蘭投資,包括Microsoft、Google、Facebook、Twitter 和 LinkedIn 等都選擇在愛爾蘭建立他們的歐洲總部,成功創造商機並大幅提高愛爾蘭就業人口。國內產業與跨國公司投資所形成之「二元經濟」對愛爾蘭整體經濟成長至為重要,並藉由加強創新產業與傳統產業、出口及非出口產業之產值以擴大國內生產毛額。此或係2015年愛爾蘭在歐盟創新表現評比(Innovation Performance)於28個成員國中排名第六之主因。最重要的是將專業諮詢結果落實於政策制定,值得台灣參考。

愛爾蘭依「創新2020倡議」之科技發展戰略,未來加強投資資通、醫療衛生、食品、能源、生產與材料、服務業等6項領域。此外,愛爾蘭以歐盟2020年特設定三大成長倡議,藉以構思未來整體發展戰略藍圖,包括「智慧成長(Smart Growth)」(包含物聯網、人工智慧及智慧電網等)、「永續成長(Sustainable Growth)」(包含節能減碳、環保產業及再生能源等)、「包容性成長(Inclusive Growth)」(包含消弭貧富不均、有效分配及提高分享機會等),均需「創新」方能克竟其功。

依據世界經濟論壇(World Economic Forum)公布之「2015年全球競爭力評比」,台灣在「創新與成熟因素」細項名列第16名,較2014年下降3名,台灣產業創新程度尚待努力。為整合政府與民間資金,帶動產業轉型及經濟成長動能等,政府已提出推動生技醫藥、智慧機械、物聯網、國防產業、綠能科技等五大新興產業;深化夥伴關係之新南向政策;成立產業創新轉型基金、國家級投資貿易公司及推動五大創新產業等三駕馬車,期待政府積極營造創新產業及創業投資之良善環境,以提升國內廠商投資信心,吸引國外投資資金與人才進駐,促進台灣經濟永續發展。

 

新聞照來源:www.shutterstoc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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