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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流會客室】周韻采:NCC應在行政法規上努力 通盤檢討黨政軍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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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流會客室】周韻采:NCC應在行政法規上努力 通盤檢討黨政軍條款

匯流新聞網記者蘇元和/台北報導

長期關注數位匯流發展的元智大學資管學系教授周韻采這一次接受《CNEWS匯流新聞網》專訪,探討議題包括黨政軍條款鬆綁、反媒體壟斷法以及盤點阻礙台灣數位匯流往前邁進的因素。

【前言】
台灣有線電視受有線廣播電視法與廣播電視法的規管;中華電信MOD則受電信法管轄;網路影音則無法可管。

因應數位匯流趨勢與發展,牽動國內電信、有線電視、頻道、OTT、內容產業以及整體匯流產業發展的「新匯流五法」,其中,在媒體交易案屢備受爭議,掀起檢討聲浪不斷的黨政軍條款,以及引關注的反媒體壟斷法,在NCC已啟動的廣電三法修法工作小組運作後,能否順利達成共識,加速推動立法制定,將是今年下半年與明年立院上會期的重頭戲。

數位匯流趨勢不可擋,無法與時俱進的黨政軍條款持續阻擋台灣電信業者、廣播電視、媒體公司的資金挹注,導致無法轉型成為數位匯流整合性平台,台灣的電信、網路、與廣播電視不但匯流不成,不能迎頭趕上國際趨勢,最後只能等著被跨境與跨產業競爭的國際OTT業者殲滅。

以下是教授周韻采的訪談摘要內容:

一、問:近來媒體交易案深受黨政軍條款的影響,目前黨政軍條款應鬆綁的程度為何?方能有助台灣數位匯流的產業發展?

答:從愛爾達案至現在的東森電視交易案,至今,黨政軍條款卡住不少媒體併購案,基本上一股都不能有就是綁住所有大小業者,還有變相懲罰業者。這樣的結果就是逼著業者只好以私人方式購買,但以私募方式購買並沒有比公開發行更好,以私人公司買,不受社會監督反而不透明。

尤其是,媒體產業是具有一定影響力,應該要求公開發行並符合公司法相關規範,讓健全體質公司接手,並接受社會大眾監督,包括財務與稽核等。

現在,黨政軍條款在東森電視案已出現有惡意手段阻擋交易案,演變成奧步,事實上,通傳會(NCC)也是能在行政法規上努力,NCC具有認定權限,不用等到立法院修法,便可以在管理規則進行行政解釋。

NCC應趁現在沒有任何媒體交易併購案進行時,應在行政法規、行政解釋等通盤檢討黨政軍條款認定的問題。

至於黨政軍放寬幅度若由目前0股開放至間接持股5%或10%,在這一層就畫線難免會有圖利特定人的問題,因為中華電有交通部逾30%的股權,怎麼畫線都不利於中華電MOD正常化經營。

我認為,這不是百分比多少開放的問題,反而是應比照有廣法、衛廣法,針對外資直接投資與間接投資的方式一樣,直接持股可以設低至5%或10%,間接可再開放比例更大,最後只要看直接與間接比例有無超過比例即可,也就是所有黨政軍規範比照對外資持股方式處理,認列黨政軍持股的部分到子公司、孫公司的公司架構層級即可。

二、問:反媒體壟斷法該朝什麼方向邁進與修正?在現今匯流產業發展趨勢下,此法的角色與重要性?

答:日前媒體報導NCC沒有把網路放入反媒體壟斷法中,這是極大的錯誤。現在媒體都走向零碎化了,所有電視媒體廣告市場都在萎縮,只有數位媒體廣告在成長。

反媒體壟斷議題不應一直停留在過去「你好大、我好怕」的舊思維,過度侷限在有線電視,其實是忽視有線電視這幾年已面臨許多衝擊,從數據顯示,過去6年以來,有線電視幾乎是零成長,中華電MOD每年成長幾萬戶,整體視訊市場是停滯發展趨勢,而不是蓬勃發展的狀況。

反媒體壟斷一定從市場占有率做為參考依據,但傳統媒體已漸萎縮了,反觀OTT影音成為市場戰場,OTT未來市場占有率大到一個程度,政府卻沒有把網路放進反媒體壟斷法,結果變成是政府能規管的對象已是市場小咖,也就是說,反媒體壟斷法侷限規管有線電視與傳統紙媒,當市場萎縮更小,這部法也都沒有意義了。

三、問:從過去政府推動的匯流五法,阻礙台灣數位匯流往前走的因素是?

答:黨政軍在沒有社會共識基礎下要通過修法很難,各黨各派不同立場下,長年到現在仍沒辦法處理。

過去,NCC第二任主委彭芸到第三任主委蘇蘅時代,曾經都想為黨政軍解套,也有修法版本,但到了行政院也出不來,也沒有人敢用行政力量處理,尤其是當時民進黨極力反對,深怕被黨派攻擊。

過去,民進黨的思維是放寬黨政軍條款是為圖利國民黨特定人士,但這一次民進黨也看到受黨政軍卡關是不分藍綠的。現在民進黨全面執政了,完全看民進黨政府要不要處理。

黨政軍條款確實不利於數位匯流產業發展,民進黨政府是否願意面對「反對黨政軍鬆綁」是有問題,不管是否要求NCC做行政解釋解決問題,或是讓法案送到立法院完成修正黨政軍條款,能適度讓公開發行,但非政府所擁有的公司進入產業,正派經營。

四、問:官股色彩濃厚的中華電信MOD如何解套,並提高競爭力?

答:本質上,有線電視與MOD是一樣,應拉齊CABLE 與IPTV法規管制,兩者應該要在同一個基礎上公平競爭。此外,NCC可透過立法技術,在相關管理辦法把MOD認定為有線電視的一種,重要的是讓IPTV與有線電視受一樣的規範,不能有差別待遇。

從ADSL寬頻戶數加上光纖用戶超過400萬戶的現況來看,退掉ADSL的戶數都大過於光纖用戶增加的數目,很多人退了ADSL並非轉換到光纖,而是直接轉使用4G。MOD大致133萬戶,從過去來看,每年僅增加幾萬戶數,從未達到中華電內部的KPI,目前看不到大幅成長的可能性。

因此,當整體網路行為都轉到行動上,中華電MOD應走向全行動的思維,不要單獨發展MOD,而是以OTT為主、MOD為輔的發展策略,讓固網變成是以MOBILE為中心,而延伸的收視行為。

中華電信的組織龐大,主要員工光是固網即佔一半人力,人力結構與營收卻無法呈現一致。大部分人力結構在北區分公司與南區分公司,但主要營收來源卻來自於行動數據,行動數據人力分配卻沒有很多,也就是說,整體組織重建改組是很緩慢。

中華電網路建設人員普遍對OTT、大數據與智慧聯網IoT沒有一致的想像,對外界做出反應也很慢;而中華電高層人士不斷更替,每一個董座都有自己的Agenda,是否都能看到電信的未來,我很保留。

電信業現在所有營收處於衰退,只有行動收據大幅成長,但業者推吃到飽費率,未來市場也會飽和,電信會面臨一個薄利時代,這是最大隱憂。

從國際上看到美國電信商Verizon併購Yahoo,AT&T併購時代華納的案例,可知電信業靠併購,跨到影視内容,這也是一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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