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藍立晴綜合報導
醫療暴力事件頻傳,許多人或因酒醉、或因情緒、或其他種種原因,毆打、辱罵醫護人員,除了造成醫護人員身體上的傷害,對心理、工作效率也產生極不好的影響。
26日,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刑法修正案,不分朝野立委一致提案,將醫療暴力列為「刑法公共危險罪」,讓醫護人員的人身安全得以受到保障。
近來,有越來越多民眾不將醫護人員當作一回事,總認為「我有付錢就是老大」、「我很痛所以你要先處理我」、「我趕時間趕飛機所以我要急診」,只要醫護人員不順他的意,就立刻口出惡言,甚至拳腳相向,行為離譜令人無法忍受。
國民黨立委江啟臣、陳宜民、黃昭順、李彥秀召開記者會,聲援醫勞盟,呼籲立法院應該盡速通過將醫療暴力列入刑法修正。
國民黨立委江啟臣表示:「防止醫療暴力的「王貴芬條款」已經增修了2年多,但每年依然有200多件案件通報,不見改善。」
為什麼會被稱作王貴芬條款?國民黨籍桃園蘆竹鄉代王貴芬因不滿護理師在電話中對父親病情的說明,竟闖林口長庚醫院,連續對被害護理師「掌摑」,事後遭受輿論抨擊,竟還說自己「很受委屈」,令台灣醫護人員既震驚又憤怒。
東森新聞雲:〈甩長庚護士巴掌 蘆竹鄉代王貴芬出面:我沒受委屈嗎?〉
但這「王貴芬條款」卻是告訴乃論罪,要醫生主動提告,警方才會受理。想想,醫生可能連要睡覺的時間都不夠了,其實並沒有什麼嚇阻效果,醫療暴力事件依然上演。
在台灣,平均每2天就發生1起醫療暴力事件,醫護人員每天都要暴露在這種隨時可能挨打的風險下,江啟臣在記者會上表示,希望透過修法導正社會風氣。
陳宜民表示,醫療暴力必須列入公共危險罪,致醫療人員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傷醫療人員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樣一來,警察就可以依法處理醫療暴力事件,民眾的就醫權也可以得到保障。
可以怎麼做?
美國哈佛大學醫學院 JamesP. Philips M.D. 就美國醫療暴力現狀和解決方案發表綜述。
研究指出,工作場所暴力中,醫療場所是工作場所暴力中發生率最高的,75%的嚴重工作場所暴力事件、93%的工作場所暴力事件皆為醫療場所暴力。
美國在2011~2013年之間,發生24000件工作場所暴力事件,其中就有75%發生在醫療機構,醫療工作者因工作場所暴力事件,導致影響其工作的發生率,是其他職業的4倍之多。
其中,急診區、精神科病房是醫療暴力的「重災區」;護士、護理工作人員遭受醫療暴力的比例最高;急診科護士更是在過去一年中100%遭受過言語侵犯、82.1%遭受過身體攻擊。
醫生當然也不好過,報告指出,全美有78%的急診科醫生曾遭受醫療暴力,75%為言語侵犯、21%為身體攻擊、5%發生於院外、2%遭受跟蹤,有大約1/3的兒科醫生在治療過程中遭受暴力相待。
報告指出,對於醫療暴力的解決方案,應該透過各方合作,包括醫務人員、執法官員、醫務管理機構。
醫護人員的相關解決方案包括:自我防衛技術訓練、加強減少醫療暴力相關訓練;醫院基礎設施也應安裝圍欄、攝影鏡頭、金屬探測器、雇用保安。
而最重要的措施是,醫院通過修訂行政措施來增加繁忙時段員工數量,減少擁擠和等待,保障員工工作環境安全和心理健康。
報告指出,所有的醫療暴力事件都應該採取零容忍報告制度,一旦發生,都應該立即上報及處理,避免暴力事件進一步升級。
報告最後指出,醫療機構應該將曾有過醫療暴力史的患者列入「特別關注名單」。避免醫護人員受到進一步傷害。
醫勞盟26日發出聲明稿,針對醫療暴力的嚴懲之外,提出三點:
(一) 執法單位應嚴懲醫療暴力事件,警察到場後應加強排除暴力情況,司法機關不宜動輒以易科罰金讓施暴者可以繳錢了事。
(二) 落實分級醫療,使民眾不要因為擠在大醫院就診,壅塞和等待的併發症就是情緒不滿而使用暴力。
(三) 管制急診室門禁,急診室應限制訪客及陪病人數至多兩位,避免病患親友群聚在診區,不但可以減少暴力和壅塞,也有助於感染管控。
不過,法務部表示,現行法規已有規範,反對重複規定。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表示,現行的《刑法》、《醫療法》已有危害醫事人員的處罰規定,包含殺人、傷害、毀損、公共危險、妨礙自由等規定。
他指出,《醫療法》第106條中,已有毀損醫療機構、暴力攻擊醫護人員的相關規定,沒必要於《刑法》中重複規定,建議審慎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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