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財稅機關雞毛當令箭 違憲解釋函令霸凌人民!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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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財稅機關雞毛當令箭 違憲解釋函令霸凌人民!
【投書】財稅機關雞毛當令箭  違憲解釋函令霸凌人民!

季諾/裝修公司主管

台灣的人權團體終於盼到了兩公約第三次國際人權專家來台實地審查,今(2022)年5月13日進而提出結論性意見。政府在會中報告近年台灣人權的具體實踐,說得天花亂墜,如婚姻平權、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等,然而事實是?近年讓人民感受最深的賦稅人權,卻在口水中被漠視了!反超徵、廢獎金、平反冤案等議題,在全台各大街小巷弄,不時會見到人民舉牌倡議,更在網路上表達心聲,政府連最基本的財產權、自由權、信仰權等基本人權,依然放任少數流氓官員綁架政府。

台灣將兩公約國內法化,依法應優先一般法律適用。然從法院裁判資料顯示,縱使當事人主張兩公約的保障,法官卻在審理時未予以審酌。從2009年12月至 2019 年1 月,最高行政法院3萬6千多筆判決,竟然只有93筆主動引用兩公約。2010年立委賴仕葆質詢財政部時表示,稅務機關共有7862條解釋函令,其中超過30年的高達1326條! 2016年納保法上路後,第9條規定應每四年檢視解釋函令有無違反法律規定、意旨,或增加法律所無之納稅義務,然今年5月財政部官網公布的解釋函令多達8526則,時至今日解釋函令不減反增,嚴重背離兩公約精神,毫無檢討誠意!

種種亂象無人可管?近日終於有監察委員發現稅務行政權無限大,竟然可以違憲、違反納保法,因為稅務解釋函令僅具有拘束稽徵機關內部效力之法律地位,對納稅義務人及行政法院並無拘束效力。但事實卻相反,財稅機關拿著雞毛當令箭,行政法院法官沒有稅法專業,跟著一起霸凌人民,感謝監委調查稅務單位的違法,甚至監委也發現,稅務訴訟納稅義務人整體勝訴率,並未隨納保法之施行而有明顯提高等,種種謬誤。有法不從,稅務行政踐踏賦稅人權,讓人心寒!請監委務必監督行政權獨大。

12年匆匆,兩公約的大拜拜已過了,留給台灣人民的是希望後的失落,與其每次花費大把鈔票請審查委員來到此一遊,不如聽聽民團的訴求,確確實實改改,縱使一次改一點,到下次的審查點來時,就可睡得好覺。

 

照片來源: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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