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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化妝品2成不合格,DR.WU榜上有名!
網購化妝品2成不合格,DR.WU榜上有名!

匯流新聞網記者王少筠/台北報導

衛福部食藥署去(105)年啟動電子網路化粧品安全監控計畫,針對Pchome、PayEasy、udn買東西、momo購物網、GoHappy快樂購物網、森森購物網、東森購物網、加倍奉還、Yahoo奇摩購物中心等9大網路平台販售的洗面乳、乳液、防曬劑指甲油共160件,進行產品標示及品質檢測;今(14)日公布抽驗結果,共有32件標示不符規定,不合格率為20%,已責成地方衛生主管機關,依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規定處辦,並命業者回收改正。

本次標示檢查不合格的32件產品,主要是因標示不全、標示成分有誤、無中文標籤、標示詞句誇大等。另外,食藥署也依不同產品類別進行不同項目的檢測:洗面乳檢測微生物、乳液與防曬劑鑑別產品添加成分、指甲油檢測是否含禁用溶媒,結果皆未違反規定,惟其中2件因成分鑑別結果與標示不符,分別是「法國貝德瑪 皙妍 高效防曬身體乳」驗出包裝標示外的成分及「DR.WU VC 微導美白精華乳」未驗出包裝標示的美白成分。

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6條規定及前行政院衛生署公告「化粧品之標籤仿單包裝之標示規定」,化粧品的標籤、仿單或包裝,需刊載廠名、地址、品名、許可證或核准字號、成分、用途、用法、重量或容量、批號或出廠日期、保存方法以及保存期限等;自國外輸入的化粧品,也須載明輸入廠商的名稱、地址,並不得有涉及醫療效能、虛偽或誇大的宣稱。此外,依同條例第10條與第21條規定,輸入或製造化粧品的原核准或備查事項,非經申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准或備查,不得變更。違者將依規定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鍰,並沒入銷燬相關產品。

食藥署呼籲,化粧品業者應遵守相關規定,切勿販售違規產品;也提醒消費者,避免購買來路不明、標示不清或誇大不實的產品,以維護自身權益。若民眾在選購及使用化粧品時,發現有不良產品或發生不良反應,可至「藥物食品化粧品上市後品質管理系統」,或撥打02-66251166轉6401通報。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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