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李彥瑾綜合報導
為保障動物權益,21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修正案,跟進歐盟腳步,未來國內化妝品業者將不得在製造過程中進行任何動物實驗,法案預計2020年上路,違者可處新台幣15萬元以下罰鍰。
據國際人道協會估計,每年有超過1億隻小動物成為化妝品實驗的犧牲品。儘管理由是為維護人類健康,但由於測試方式慘忍,經常造成動物極大痛苦,甚至死亡,令有關取消動物實驗的呼聲日益高漲,現已有30多個國家立法禁止用動物做化妝品實驗,越來越多消費者也表示,願意多花錢購買不用動物實驗的產品。
依新修條文第23條之2,化粧品業者於國內進行化粧品或化粧品成分之安全性評估,除該成分被廣泛使用,其功能無法以其他成分替代,或經評估有損害人體健康之虞,需進行動物試驗者外,不得以動物作為檢測對象,且違反規定之化粧品不得販賣。
致力於推動修法的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TSPCA)表示,樂見此法案於台灣通過,但該組織也強調,這不代表經動物實驗的化粧品在台灣就此消失,由於法案並未禁止「做過化妝品動物實驗」的進口產品。TSPCA稱,將持續推動修法,希望台灣進一步禁止進口、販售在國外實施動物實驗的化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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