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李彥瑾綜合報導
為逃避租賃所得稅,許多房東都會限制房客不得申報租金抵扣所得稅。不過,從明年元旦開始,內政部將實行「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新制,屆時房東不能再限制房客遷入戶籍,也不能限制房客拿租金扣繳綜所稅,如有違反規定情形,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
過去房東與房客簽約時,大多會聲明不得報稅、不得遷入戶籍,否則將調漲租金,導致房客權益受損。為保障租屋族之權益,自2017年1月1日,內政部公佈的新版「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將上路,未來房東與房客簽約都須採用新版契約。
根據新版契約規定,房東不能限制房客遷入戶籍、不能限制房客申報租金以扣繳綜合所得稅,也明定押金不得超過兩個月房租,違約賠償金額最高不得超過1個月租金。另在契約中,也應載明水電費、設備毀損修繕責任歸屬、租屋衍生稅費負擔及房屋返還等易衍生爭議的費用。
地政司副司長施明賜表示,新規定適用於所有房東,目的是希望減少租屋糾紛、健全國內租屋市場。若租約內容與規定不符,將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最高可處新台幣30萬元罰鍰。
不過,對此新制,有房仲業者認為,雖然新制對房客較有利,但房東恐仍有漏洞可鑽,例如長約改短約,跳過報稅時間,或將稅金轉嫁給房客,趁機調高租金。另有網友表示,擔心未來租房負擔會加重,畢竟都會區租屋市場僧多粥少,房東還是有議價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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