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王少筠/台北報導
清明節將至,衛福部食藥署今(30)日公布全國清明節應節食品稽查結果,共計抽驗670項產品如花生粉、香菜等,發現有20件不符規定,其中以潤餅食材居多。食藥署表示,不合規定的商品均已下架回收,並依規定開罰違法業者。
食藥署責成各縣市衛生局啟動第一波清明節食品稽查專案,抽驗應節食品如花生粉、糕粿及豆製品等670件,檢驗包含防腐劑、黃麴毒素與農藥殘留等項目,結果有1件大腸桿菌群超標、1件二氧化硫超標、5件黃麴毒素超標、3件農藥不符規定、4件防腐劑不符規定以及6件檢出過氧化氫。
資料來源:衛福部食藥署,製表:CNEWS
根據衛生單位資料,過氧化氫俗稱雙氧水,具殺菌、防腐及漂白的功能,為合法食品添加物,常用於食品的漂白、微生物的控制及無菌包裝上,但規定在最終產品中不得殘留。
本次驗出含有過氧化氫的食品為印干、豆干、豆干絲及麵腸,而歷年曾驗出的違規食品還有魚肉煉製品(魚丸、魚板、魚捲及魷魚絲等)、魚翅乾品、麵製品(烏龍麵、濕麵條、油麵及米苔目等)、新鮮蓮子及鹽水雞等。通常是製造商為了防止產品於室溫久置變色、影響產品外觀及消費者購買意願而使用,但若製造時添加過量、原料加熱時間不足或煮熟後才浸泡過氧化氫,便會殘留於最終產品。
低濃度的過氧化氫僅具輕度刺激性質,不會有明顯的中毒症狀;但若食用過多則可能引起噁心、嘔吐、腹瀉或腹脹等腸胃道刺激症狀,甚至可能導致腸胃道潰瘍、出血、黏膜發炎等危險。而高濃度的過氧化氫,其中毒症狀以腐蝕作用為主,可能產生咽喉、食道、腸胃道之潰瘍、壞死、出血、腹脹、腹痛、穿孔等症狀,甚至造成血管或其他器官的氣體栓塞。
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副主任魏任廷表示,不合規定的商品均已要求業者下架,並依「食品安全管理法」第18條、47條規定,對違反「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之業者處以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第15條、44條規定,對產品檢出農藥殘留超標之業者處以6萬至2億元罰鍰。
▲酸菜
▲花生粉
▲豆干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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