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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一位法稅改革堅持者的歲初自白
【投書】一位法稅改革堅持者的歲初自白

淵玉/海外行銷

交友不慎情何以堪,再遇上冤獄判決,人生至此完全破碎!

近年二起死刑翻轉案讓人感觸良深。從謝志宏案歷經19年判定無罪,回顧徐自強案歷經21年訴訟,兩人付出無法挽回的青春歲月,皆是被同案嫌犯死咬為共犯,原因是可拖延案件的審理時間,以延後執行槍決!

當被社會唾棄的階下囚,花費一生以及付出清譽為自己本無罪的人生奮鬥、懇請、哀求之後,終於獲得無罪判定,而這中間,所有曾參與司法審判誤判的這些法官、檢察官、警察,竟然,沒有一個人出來道歉,更沒有任何究責、淘汰機制,這批以司法加害人民的不適任司法從業人員繼續操著舊業,繼續以不當的司法心態來凌虐人民,人民何只是俎上肉,根本是畜生不如!

翻看徐自強的檔案,總共有8次遭判處死刑定讞、2次無期徒刑,並歷經8次更審、5次非常上訴。2012年5月18日,台灣高等法院更8審宣判,認定徐自強擄人勒贖,判處無期徒刑。2015年9月1日,台灣高等法院更9審則宣判徐自強無罪,但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堅持提出上訴。在2016年10月13日,中華民國最高法院駁回高檢署上訴,宣判徐自強無罪定讞,並解除限制住居。

再翻看謝志宏檔案,又稱歸仁雙屍命案,謝志宏是被告之一。2000年台灣台南縣歸仁鄉發生一女一男遭人以利刃刺死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謝志宏與郭俊偉均被判死刑,但仍有疑點尚未釐清。2019年3月14日,台南高分院指出,因新證據及先前證據綜合判斷,可合理相信有足以使謝志宏受無罪或較有利判決可能性,於是裁定本案再審並停止羈押,總計關押6838日也就是19年。台南高分院2020年5月15日撤銷原判決,宣判無罪,全案可上訴。由於檢方並未提出上訴,全案於2020年6月11日0時起,無罪定讞。

維基百科上的個人檔案說明,短短200字,雲淡風輕交待二個活生生、有血有肉、有家人親屬、尚存活人世、有一息氣的人的「人生悲慘紀錄」。而我們的公權力侵害人權,究竟要到何時才能有真正的轉型正義?而我們的法治教育,究竟要如何才願意正視人命關天與尊重天賦人權?!

徐自強說,16年的冤獄,燃起我司法改革決心!阿強對於許多人的詢問:「你還相信司法嗎?」他始終都回答:「我相信人,我相信人會去改變。」

讀完看完徐自強的故事,讓我痛哭流涕!讓我百感交集!讓我思考許久!更讓我再次堅信,法稅改革這條路勢在必行、刻不容緩,這條路必須走下去,而唯有「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才能讓我們告慰自己的良心!

新聞照來源: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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