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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健鈞/資深研究員 名模林若亞申報2005年綜合所得稅時,國稅局認為林若亞領到的是「薪資所得」,不能列舉扣除,要林女補稅5萬1264元。但林若亞不服認為是執行業務,打官司抗稅,最後促使大法官於2017年做出釋字第745號解釋,認為薪水族也可列舉扣除,宣告國稅局相關規定違憲,但林若亞本人卻未受其惠,她的抗稅官司至今未落幕。 實際上,立法院在今年完成《所得稅法》…
林健鈞/資深研究員 台灣所得稅新規定「名模條款」將在10月下旬施行,屆時明年5月報稅期間,可適用3項支出減除,可追溯至今年1月。財政部增訂「個人薪資收入減除必要費用適用範圍及認定辦法草案」,俗稱名模條款。是模特兒林若亞不滿治裝費無法扣抵繳稅,去打釋憲官司,纏訟13年勝訴,立法院也3讀修正俗稱《名模條款》的薪資費用核實減除方案,讓治裝、買工具、進修可抵稅,名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