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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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報導 記者張祥鈺/綜合報導

大同分局延平派出所警員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於鄭州路與塔城街口路檢時,盤查雙載機車,經查證身分發現後座38歲甘姓男子是臺中、桃園、臺北、士林及新北等地檢、法院發布的竊盜、侵占共6案通緝犯,並從其身上起出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警訊後將他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歸案。
經調查,甘男犯下多起刑案,在今年3月起,因均未到案陸續遭地檢及法院通緝,其中需執行的刑期高達12年,甘男遭警方查獲,身上還起獲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及吸食器,此次不僅得面臨過去逃避的司法,再加一條毒品罪嫌,警詢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大同分局呼籲,民眾如有觸法遭起訴、判刑,或因司法案件收到法院或地檢署傳票,應依照指定時間於期限內到案說明,避免聯繫不上而遭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