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報導 記者張祥鈺/綜合報導
新版電價將於10月16日上路,臺北捷運近3年已是第4次被調漲電價,累積漲幅高達75%!臺北捷運配合中央政策提供便利的大眾運輸服務,卻被歸類為產業用電而再次被漲價14%,有如變相懲罰營運業者。臺北市長蔣萬安日前於行政院會向院長請命,希望中央比照民生用電給予專案優惠,齊心推廣綠運輸。
攤開近年電費漲幅,111年為15%、112年為17%,113年4月起調漲14%,113年10月16日起再漲14%,累積漲幅達75%;預估113年全年電費約28.38億元,相較於112年增加4.54億元,以此漲幅估算,114年電費將再增加3.9億元,與110年未調漲電價時相較,增加約14億元。
臺北捷運公司依照今年4月電價漲幅,已編列114年度用電預算送至臺北市議會進行審查;孰料今年10月16日起,電價又再次調漲14%,依照預算制度,預算已無法及時追加,本次電價調漲再次增加營運成本,營運負擔勢必更加沉重。
北捷依照經濟部「軌道運輸事業節能設備補助專案」申請節能補助,112年核發金額為130萬元,113年預估申請137萬元,相較所漲電費,不成比例。
北捷歷年已努力節電,成效包括將電梯重置為非油壓電梯、車站照明改為LED燈具,每項每年可節省約2,600萬元;使用高能源效率空調設備,預估每年可節省超過1,600萬元;至於空調節能措施,每年可節省電費約3,200萬元,總計預估省下約1億多元的電費成本,但是對於一漲再漲的電費,依然是杯水車薪、望塵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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