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翻攝自陳沂臉書
圖/翻攝自陳沂臉書

獨家報導 記者楊允曦/綜合報導

網紅「館長」陳之漢15日晚間直播指控2020年8月遭槍擊「認定就是民進黨開的槍」,點名民進黨立委陳明文、余天等人與對他開槍的寶和會有關,更放話說,「民進黨你不告我,你就是孬種」,對此,民進黨昨(16)日決定提告誹謗,館長得知後,今(17)日在臉書發文說,「人生最棒一天,感謝民進黨對我提告」。

陳之漢15日在直播時指控,陳明文違法接見寶和會成員,而連一鮑魚前董事長鍾文智與余天是好朋友,還帶20幾個立委幫寶和會金主開脫,民進黨跟寶和會就是「麻吉麻吉」,之後對他開槍,但他坦言「我是沒證據啦」。余天表示,沒有證據不可以這樣亂點名,陳明文也說,「為什麼硬要把我染黑?莫名其妙!」、「寶和會跟我有什麼關係?這個真的很冤枉」。

對此,民進黨大動作提告,館長則大酸,「人生最棒一天,感謝民進黨對我提告」,尤其因為綠營特別強調,已請大選律師團蒐證提告,讓館長嗨喊「我深感榮耀」:罰罰錢、讓你酸一酸又怎樣,他也特別感謝上一篇文中,一狗票民進黨的朋友在底下的祝福,「阿館保證會更加努力,絕不辜負民進黨對我的好」。

擁有30萬追蹤者的網紅陳沂則表示,館長陳之漢在直播說:「我現在認定就是民進黨開的槍,但我沒有證據。」,民進黨宣布對館長提告誹謗,表示想像不能當作證據。很多人好奇法人可以提告誹謗嗎?實務見解是可以的!法人雖然不像自然人會有精神上的損害,但貶損其外在名譽及社會評價,依然可以成為誹謗罪的的行為客體。

只是館長說的是他覺得吧,又不是斬釘截鐵的說就是。「我覺得是他做的,但我沒有證據」,表達個人主觀感受沒有問題啊!不知道民進黨要告什麼?到時候地檢署認證就糗了!要告應該告民事比較有勝算吧?陳沂更強調,我是民進黨我不會告。告了也不會讓館長閉嘴,只是加深他悲劇英雄的形象。而且告刑事被認證機會太大!再來執政黨告百姓,意圖製造寒蟬效應,只是讓自己形象更差而已。民進黨沒有人才了嗎?

然而為何會產生館長動不動就說:「如果我講錯的話可以來告我!如果不敢來告,就代表你默認!」,除了他說不清楚,把舉證責任丟給對方外,現階段台灣的社會,期待像電影的超人來主持正義,只是當初培育他的政治人物,現在為了追求網路聲量和好感度,共直接或間接的造成「館長現象」,只是水可載舟亦可覆舟,這應該是當初拉館長一起上莒光園地的小英總統史料未及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