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報導 記者張祥鈺/綜合報導
為強化替代役備役役男全民防衛韌性及防災能力,分為治安維護組及防災救護組訓練,內政部已於今(113)年3月及5月邀集警察機關、消防機關及地方政府召開兩次協調會議,共同就各項召訓問題研商討論,並訂頒「113年替代役備役役男治安維護組、防災救護組訓練業務宣導及注意事項」,以利各機關召訓作業有所遵循。
內政部表示,依據替代役實施條例第59條及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召集服勤辦法規定須納入勤務編組,平時接受召集演訓,並於成功嶺基礎訓練期間,均有安排備役召集課程及對替代役執行民防任務進行課程指導,又召集令係對備役役男依法召集具強制力,備役役男收到召集令後,應於指定時間至指定地點報到。
內政部進一步指出,今(113)年召訓人數較以往大幅提升,且警政署、消防署初次辦理,需與地方政府協調事項甚多,內政部將持續精進召訓作業,未來也將透過「防災士」訓練,提升備役役男的自救互助能力,強化個人在災害發生時的應變能力,進而協助社區與社會的安全,確保國家面對緊急狀況時,得以正常運作,讓替代役備役人力成為國家安全及社會穩定堅強的後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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